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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河北副廳級官員「家產」6.8億 受賄8年被判無期徒刑

河北省承德市原副市長李剛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剛受賄案的起訴書近日被公開,其家庭全員現有總財產價值共計人民幣約1.48億元(約新台幣6.89億元),非法收受達人民幣6133多萬元(約新台幣2.85億元)。

超會貪! 河北人大常委原副主任9年斂財9.6億元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崇永受賄案於12日開庭。檢方指控,楊崇永從2008年至2016年間,利用職權之便向關係人索取財物,總共貪污了人民幣2.06億餘元(約新台幣9.6億元)。楊崇永當庭認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山西「小官巨腐」受賄8年 擁2427本存摺爽賺上億

大陸山西省晉城市煤炭煤層氣工業局長趙晚疇「小官巨腐」,收受賄賂長達8年,累積了2427本存摺,總計人民幣9691萬元(約新台幣4.54億元);另外有重達31.3公斤黃金,折合人民幣約645.63萬元(約新台幣3026.53萬元),甚至還有7套房產、1輛轎車、3支手機、3只名錶等,相當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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