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蛋圍標案早已無罪,民事官司卻還沒落幕,原本應該是市府、東森、市民三贏的台北小巨蛋委外經營案,最後看來似乎三輸。期待還在孵育中的大巨蛋,早日提供台灣民眾一個世界級室內場館,不要步上東森小巨蛋的後塵。
2017-12-24 10:00東森媒體集團總裁王令麟在過去曾擔任9年立法委員、幾屆台北市商業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不但為自己奮鬥,也為產業界與政府溝通。在經歷收押、入獄後,王令麟說,支持他挺身向前的力量是朋友,還有信仰。
2017-12-23 10:00東森集團投注大批人力、物力及資金在台北小巨蛋,但一夕間,一個莫須有的烏龍圍標案,全部財產就被台北市政府接管,即使後來圍標案無罪確定,但超過5億元的損失卻討不回來,王令麟說:「真的很不甘心,也很無奈。」
2017-12-17 10:00如果房東與房客簽訂租約,後來有了紛爭,在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房東就直接找警察把房客趕走,最後還說一切合法。房客後來求償,卻也敗訴了。這樣的法律完全無法保障人民權利,這就是東森在小巨蛋案中的遭遇。
2017-12-16 10:00台北地檢署起訴王令麟涉及圍標案後,北市府就宣布與東森巨蛋終止契約,陳清秀認為,《刑法》上有「無罪推定原則」,依此原則,絕非檢察官起訴就認定圍標,應該以第一審有罪判決,較符合《政府採購法》體系解釋。
2017-12-10 10:00台北市政府前法規會主委陳清秀,以粗暴、誤用法律來形容小巨蛋接管案。法律在處罰方面依據的是「罪責相當性原則」,即犯罪跟處罰要維持一個衡平,掌握好相當性的比例關係,假設違規是違什麼規?有罪大惡極到判死刑?
2017-12-09 10:00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曾任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2005年台北市政府接管台北小巨蛋所依據的《台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是他擔任法規會主委時制定,但他卻以粗暴、誤用法律來形容當年的小巨蛋接管案。
2017-12-03 10:00政府公共建設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官民合作,不論BOT或OT,理應都是希望利用民間效率及企業經營手法,帶動活絡政府硬體設施,進而創造政府、廠商及民眾三贏,但台北大小巨蛋均是官民協力,卻糾紛連連。
2017-12-02 10:00法官認為,關於地價稅、房屋稅與水電、瓦斯費部分,應繳納共六千多萬元,從東森巨蛋的履約保證金1億5800萬元抵扣後,台北市政府體育處應將剩餘的9千7百多萬元歸還,東森巨蛋不必再賠償台北市政府體育處。
2017-11-26 10:00東森巨蛋遭台北市政府體育處解約時,有三項主要違約理由,第一是東森媒體集團總裁王令麟涉嫌圍標遭起訴、第二是東森巨蛋公司主要股東移轉股份、第三是台北小巨蛋LED設備遲延完工,依此與東森巨蛋終止契約。
2017-11-25 10:00東森巨蛋及東森休閒育樂公司先後向台北市政府體育處求償,台北市政府體育處則指控東森巨蛋公司有圍標、延遲設置LED看板、私自移轉股權、私自招商,並將媒體轉播室由五樓改至一樓等違約,向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2017-11-19 10:00東森巨蛋公司得標台北小巨蛋後,將小巨蛋的三、四樓,約一千多坪面積租給同集團的東森休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東會館」、地下一樓提供辦公室及六個櫃位經營休閒旅遊業務。最後卻讓市府接管了,損失慘重,要求國賠。
2017-11-18 10:00台北市政府體育處認為,東森巨蛋求償的設備費用是在委託經營期間自行負擔的管理維護費用及加設改建費用,並非修繕費用。既然東森巨蛋逾期未遷離,也未取回財產,北市府就有權將這些未取回的設備視為廢棄物處理。
2017-11-12 10:00突如其來的圍標一說,讓東森巨蛋中箭落馬,小巨蛋也因此輕易的拱手易主,即便最終的檢調結果是無罪確定,但卻收不回小巨蛋的經營權,而且雙方依舊互告訴訟纏身。無罪但解約的烏龍是檢調的錯,還是郝市長的錯?
2017-11-05 10:002008年8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東森巨蛋所提的行政訴訟敗訴理由是,台北市政府體育處發出公函要求東森巨蛋公司交出小巨蛋,合議庭認定這不是「行政處分」,既然非行政處分,結果就是原告之訴駁回,東森巨蛋遭判敗訴。
2017-11-04 10:00台北小巨蛋曾經是2005年台北市政府與東森巨蛋合作的OT案,期望創造市政府、民間企業、市民權益三贏。2007年,卻因為一通監聽電話的圍標烏龍,被台北市政府以公權力強制接管。2011年,圍標案法院判決刑事無罪確定,官司纏訟仍求償無門,凸顯司法機關無法提供人民有效的權利保護。
2017-11-02 08:00台北市政府體育處依《政府採購法》及雙方合約,認定東森巨蛋已違約,於2007年8月14日發文給東森,宣告即日起終止雙方對於台北小巨蛋的委託管理契約。三天後,市府再度追發第二紙公文給東森,限期三日內交接完成。
2017-10-29 10:00小巨蛋圍標案起源於一句「搓圓仔湯」,這是指圍標行為中的不良廠商為求得不當利益,競標不在得標,而是邀約所有欲投標廠商先行聚會,經由協商決定得標者,再由該得標者給付陪標廠商服務費用(意即搓圓仔湯)。
2017-10-28 10:00歷經1年4個月的審理,第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於2008年12月31日宣判,王令麟與王又曾共犯掏空力霸案部分,判18年徒刑、併科罰金7億元,對於檢察官指控王令麟與謝寅龍涉圍標台北小巨蛋案,則是認定罪證不足,判兩人無罪。
2017-10-22 10:002007年5月5日,東森巨蛋公司董事長邱佩琳與友人的一通聊天電話,不但談及王令麟「圍標」,更提到王令麟去找聯合報及太電集團搓圓仔湯。從此,小巨蛋走上分崩離析的地步,王令麟與謝寅龍兩人也深陷圍標疑雲抽不了身。
2017-10-21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