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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自由

「三獻圓醮」埔里全鎮12月吃素5天 買不到葷食...民怨宗教綁架

埔里鎮於2020年舉辦12年一度的「清醮」祭典,今年12月16日將再度舉辦「三獻圓醮」系列活動,全鎮自當月13日起都配合吃素5天,有葷食民眾認為此舉形同「宗教綁架」,鎮公所則回應秉持宗教自由立場,鼓勵鎮民和不同信仰者吃素、支持歷史傳統和難得一見的盛典,但也呼籲茹素者,不要公審葷食者和店家。

永然文化新書《宗教團體不動產之確保與宗教自由之完善》

永然文化今年出版的《宗教團體不動產之確保與宗教自由之完善──宗教自由覺醒五週年兼談我國政教關係法制化》一書,包括:宗教自由覺醒五週年感言、宗教用地及宗教財產之保障、政教關係法制化與《宗教基本法》之制訂、宗教團體之財產保障、聯合國兩公約宗教自由保障與美國之「宗教自由報告」。

李永然、林彥廷/慈濟疫苗採購風波看政府與宗教團體互動

慈濟在台灣面臨疫情最艱困的時刻,出錢出力,不畏困難地協助採購500萬劑BNT疫苗,卻因九合一大選逼近,而遭到網路上鋪天蓋地的攻擊。此事不禁讓人思考,政治與宗教間,究竟應保持如何的關係,才是對社會最好的狀態?

李永然/期待更在地的美國台灣宗教自由報告

美國今年公布的「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包括「台灣」,建議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能透過台灣的人權團體、宗教團體等民間團體,進行田野調查,方能更確實掌握核心且全面的問題,進而促進台灣宗教事務主管機關能改進相關措施,落實宗教自由。

李永然、林彥廷/從美國宗教土地利用法規談起

我國宗教團體在土地利用方面,常有借用「自然人名義」登記的情形,因而衍生宗教團體財產被「出名人」侵吞的風險。除了立法解決外,更應探究宗教團體所面臨的土地利用限制,進而加以妥適解決,始為根本。

李永然/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應掌握台灣核心問題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進行的《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對台灣部分可能資料來源有限;希望該委員會能透過台灣的人權團體、宗教團體等民間團體,進行田野調查,方能確實掌握核心且全面的問題,對台灣的主管機關生產生促進改善的作用。

給說法/安了太歲還是很衰,是否成立詐欺?

利用他人迷信心理,偽稱能為人消災、去厄等宗教詐欺案件中,要檢驗是否有詐術就有非常大的難度。如果法官就此為判斷,判斷基礎將是法官個人對宗教或特定宗教的信仰或不信仰,違反了國家公權力行使時所必須遵守的宗教中立原則。

李永然/從宗教自由保障談《羈押法》修正

受羈押的刑事被告在《憲法》上基本人權的保障,與一般人民並無不同。去年底修正的《羈押法》也涉及羈押中刑事被告宗教自由的保障,不過條文中提到宗教活動、宗教師、宗教人士的用語,其具體內涵及涵攝範圍仍莫衷一是。

中國等9國再被美列宗教自由「特別關切國」 北韓連續18年上榜

美國國務院20日以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名義發布聲明指出,保護宗教自由是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外交政策最重要的課題,18日再次將北韓、中國及伊朗等9個國家指定為宗教自由「特別關切國」,也是北韓2001年來第18次上榜。

李永然/信仰的安定力量 國土計畫應納宗教用地需求

宗教是人民心靈的依靠,因此宗教建築不能脫離人群,且宗教也不是污染性產業,地方政府在草擬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時,應開放於城鄉發展地區、農業發展地區都能取得宗教用地,讓宗教建築能貼近人民聚落,才能達到淨化人心、教化社會的目的。

李永然、陳贈吉/「既有宗教建築輔導合法機制」與《國土計畫法》應相契合

「既有宗教建築輔導合法機制」應與《國土計畫法》及相關子法規定相契合,宗教界自然就可以配合政府法令而完成合法化,也才能真正確保未來在《國土計畫法》下宗教建築得以永續發展,使宗教繼續在臺灣發揮淨化人心及安定社會的作用。

雁默/美國活在過去,中國活在未來

川普政府在焦慮於獨強霸權的逐漸崩塌下,用非常古老的方式 —— 宗教聖戰 —— 企圖重整西方泛基督教文明陣營,齊心壓制東方的新興大國勢力。

李永然、陳贈吉/農地違章工廠合法化了,那寺廟呢?

國土計畫攸關我國未來國土利用之永續發展,自應平衡兼顧各方不同需求,不應顧此失彼,因此,地方政府在擬訂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時,不能只著眼於輔導農地違章工廠合法化,也應重視能夠提供人民精神食糧之宗教界,輔導寺廟完成合法化。

荷蘭禁止公共場所穿戴罩袍 阿姆斯特丹女市長拒絕執法

荷蘭「禁穿罩袍」(Burqa)法令於1日開始生效,禁止人們在學校、醫院、政府大樓、大眾運輸工具等公共場合穿著罩袍、面紗和其他面部遮蓋物,違者將被處以150歐元(約新台幣5200元)罰款。對此,阿姆斯特丹女市長霍爾斯瑪(Femke Halsema)公開表示,她的政府團隊不打算執行禁令。

李永然、陳贈吉/落實國土計畫也應兼顧宗教自由保障

政府應比照日前三讀通過修正之《工廠管理輔導法》,制定輔導宗教土地使用合法化之相關法律,將現行宗教建築之使用地轉為《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宗教用地,確保宗教團體既有之土地使用,不致因國土計畫實施而受限制,貫徹宗教自由保障。

李永然、陳贈吉/國土計畫也不能侵害人民宗教自由

我國宗教建築坐落的土地受到《國土計畫法》規範。但在不妨礙農業發展前提下,呼籲可適度開放「農業發展地區」第2類土地可申請使用為宗教建築,使居住在「農業發展地區」的人民得以就近從事宗教活動,確保人民之宗教自由。

李永然、陳贈吉/國土計畫須兼顧宗教自由保障

《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中已經增加宗教用地規定,也期盼內政部能夠在《都市計畫法》中,比照《國土計畫法》增訂宗教區的明文規定,讓宗教團體受《憲法》第13條宗教自由的保障能更臻完備。

響應宗教自由 蔡英文:台灣了解被剝奪、身份被抹煞的感受

總統蔡英文11日上午出席「2019年印太區域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開幕典禮」時指出,壓制人權和民主價值的國家,政府歧視,甚至以暴力鎮壓想追尋信仰的人,在這些國家,看到政府試圖摧毀宗教組織、摧毀神像和宗教象徵物、迫使宗教領袖流亡;她強調,台灣深刻了解權利被剝奪、身份被抹煞,以及生活方式遭受挑戰的感受。

李永然/從《歐洲人權公約》看台灣宗教自由

《歐洲人權公約》重視思想、良知和宗教自由的保障,也包括宗教團體。信徒的宗教自由權利被允許和平地運作、不受專斷的國家干預,因為宗教團體的自主存在,對於民主社會中的多元化是不可或缺的。

李永然/日本憲法保障信仰自由 尊重宗教團體自律性

日本《憲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1951年制訂的《宗教法人法》,是為了確保宗教團體的宗教自由與政教分離,賦與宗教團體法人格,國家對於宗教僅止於最小限度的介入,並尊重於宗教團體的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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