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一件大事,有些人會簽婚前契約,以保障婚後權益,一名男網友表示,向25歲的女友求婚,對方要求他簽婚前契約,雖然不必買房,但因為年薪比女友多,日常生活費、吃飯錢都由他支付,女友還要求生孩子後,要住月費50萬元的月子中心,而且小孩要跟母姓,這些條件都讓原PO很生氣,直呼「羞辱人」。
2022-06-27 09:37結婚雙方在婚前或婚姻關係中,為了保障自己婚後權益所作的協議,就是婚前契約。基於契約自由原則,私人間可以就想約定的事情簽訂契約,所以婚前契約是有法律效力的。
2022-04-29 22:00一名快結婚的男網友,近日投稿「靠北女友」,他表示剩一個多月結婚,但準岳母突然拿出一張契約,要求簽下,內容除了每個月要給岳父母2萬元,還要房貸全扛,假如得無條件放棄房子所有權,他氣得直po「是演偶像劇還是八點檔?本人8月結婚,有種叫我簽。」引起網友熱議。
2018-06-18 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