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某陸軍單位陳姓中尉副連長,2016年11月間,在凌晨3點潛入該單位女連長的寢室,並強吻、喇舌在睡夢中的女連長。女連長驚醒,多次猛力將陳男推出寢室,鎖上房門,陳男離去後,還傳簡訊「對不起,好像滿喜歡妳的,所以才會....」最高法院審理後,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月定讞。
2020-07-01 11:24在陸軍步兵部隊擔任中尉副連長的陳姓男子,因愛慕同營的女連長,竟然擅自進入小寢室裡,趁對方熟睡的機會,撫摸臉龐,進而將上半身壓在身上且親吻嘴唇!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陳男的表達愛慕方式甚至想進一步發展雙方關係,嚴重侵害對方隱私和身體自主權,因此依強制猥褻罪,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
2018-03-24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