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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豐大橋案

林俊宏/【后豐大橋案】可疑的證詞卻成有罪判決關鍵

后豐大橋案於去年年底再審無罪,此案彰顯的正是司法實務上,以證人供述為核心的判斷結構。本來被認為罪嫌不足的案件,因為一個證人更改了本來的證詞,產生截然不同的結果,但證人的供述如果沒有其他具體事證支持,其實是非常不可靠的證據類型。

湯文章/當冤霧散去 后豐大橋案再審無罪判決省思

17年前震驚國人的后豐大橋女老師墜橋命案,台中高分院於2019年最後一天宣判王、洪兩人無罪。前法官湯文章指出,再審程序雖經二次修法,放寬再審程序要件,但並未解決核心問題。在這份再審無罪判決中,有兩件事值得省思:一是開啟再審之難、二是鑑定制度之亂。

湯文章/當冤霧散去 后豐大橋案再審無罪判決省思

17年前震驚國人的后豐大橋女老師墜橋命案,台中高分院於2019年最後一天宣判王、洪兩人無罪。現行再審程序雖經二次修法,放寬再審程序要件,但並未解決核心問題。在這份再審無罪判決中,有兩件事值得省思:一是開啟再審之難、二是鑑定制度之亂。

湯文章/再審修法後 通往人權彼岸的后豐大橋案

法官不是神,沒有人可以保證判決一定是對的,因此要有多種審級救濟管道。舊再審制度的高門檻,讓有冤抑的案件難以伸張,后豐大橋案再審程序的開啟,正是再審制度修法後,為人權保障注入一股活水。

邱顯智/哀愁的彼條橋 后豐大橋案

2002年底的后豐大橋情殺墜橋命案,檢方起訴的王淇政、洪世緯分別遭判刑15年與12年半定讞。兩人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自2013年起,至2017年間共10度駁回。案經抗告,最高法院7日罕見自為裁定,裁定本案即時開啟再審程序,並停止兩人的刑罰執行,釋放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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