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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平反協會

遭控30年前性侵殺害女大生!呂金鎧案高院裁准重啟再審

麵包師傅呂金鎧被控於1993年底涉嫌性侵殺害某女大學生,最後2006年遭判20年定讞。「冤獄平反協會」認為本案頗有冤屈,因此展開救助,經過多次開庭後,高等法院19日裁准再審。冤平協會感謝高院的決定,也希望能在「確認知本案完整的科學證據下,重新審判」,還他清白。

平冤好書推薦—《為清白辯護:刑事非常救濟手冊》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合作新書《為清白辯護:刑事非常救濟手冊》,將平冤經驗整理成冊出版,希望將冤案救援的本土know how傳遞下去,讓更多司法從業人士理解冤案的成因與預防之道,減少冤案的發生。

蘇友辰/冤案平反宣告後,法官的道歉送暖

回顧台灣的平反冤案,面對司法系統出錯時,期待我國法官也能像日本和韓國司法人員勇於承擔,公開向被告承認並矯正錯誤。此項謙抑的作為,使人民更佩服法官的道德勇氣與職業良心,有助於提升司法公信力。

蘇友辰/【釋字789】大法官保護性侵被害人的袖裡乾坤

為協助法院發現真實,被害人既具有訴訟參與人及證人的雙重身分,除非確有法定不能到庭或不能為完全陳述的原因,被害人應在公訴人、輔佐人協助下,勇於出庭道出真相,釐清疑點,維護自身權益,讓法院進行不偏不倚的公正審判。

涉運毒纏訟10年再判無罪!小琉球船東林進龍盼還其清白

林進龍10年前因幫國小同學向菲律賓返台漁船代領3台DVD的紙箱,內夾藏16塊海洛因磚,被依運毒罪遭判18年。冤獄平反協會協助聲請再審,2017年法院裁定開啟再審,2018年獲判無罪後檢察官上訴,2019年9月30日高雄高分院再度判其無罪。

吳景欽/【模擬陪審】面對不排除如何判 莫忘無罪推定初心

台灣陪審團協會與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合作舉辦模擬陪審,案例選了由平冤協會救援成功的陳龍綺案。此案重心即是當初DNA的鑑定報告,以不排除與陳龍綺同一為結論,使其被判有罪確定。如此的不排除用語,時常出現於司法鑑定報告,法官的判斷真的合法嗎?

蘇友辰/修法放寬再審門檻 法官心態仍居關鍵

司法院提案修訂再審程序,未來若不符合聲請再審程序,應定期間先命補正,並給予再審聲請人到庭陳述,提高聲請再審成功機會。但裁定開啟再審的法官須自己審理此案,當承辦案件量增加,心態上易有「能推就推」的障礙,修法思維未臻完備。

湯文章/司法正義不能姍姍來遲,再審修改夠了嗎

司法正義不能遲來,司法院4月提出再審修正草案並送行政院會銜,期放寬聲請門檻。但以發現新證據為由聲請再審,均須具備「新規性」與「確實性」,卻大幅降低再審機會,加以法院藉由法安定性作為擋箭牌,如不加以廢除,開啟再審不過是種妄想。

放寬再審條件 司改團體認同並建議增加人手及回復名譽

司法院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修正條文》,將大幅放寬再審的條件,並對民眾聲請再審審理程序有更多的保障。對此,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與冤獄平反協會均表示認同,肯認司法院保障人權的用心。但2個司改團體也都提出建言,希望司法院能增加協助法官的人力,並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

鄭性澤的自由路 不要放棄!堅持就會看見希望!

檢察總長江惠民在2018平冤論壇上,說了「有審判,就會有錯誤」證明冤錯案件確實存在。他當年曾為死刑犯鄭性澤聲請再審,經過多年的努力後,鄭性澤終獲平反,無罪確定。年過半百的鄭性澤自由後,並未沉湎於過去的冤屈,反而積極面對人生,推廣自家栽種的白米。他認為:「不要放棄!堅持就會看見希望!」

走過死刑 鄭性澤:不要放棄!堅持就會看見希望!

手上拿著自家栽種的白米,身上穿著大大的「自由」白色T恤,洗刷冤屈的鄭性澤,嶄露開心的笑容。從外表實在看不出來,他曾經多次遭判處死刑,定讞後等待執行,一直在獄中待了13年,才終於獲得無罪確定。對於同受司法冤屈者,鄭性澤說:「不要放棄!堅持就會看見希望!」

平冤論壇 檢察總長江惠民:有審判就有錯誤,減少冤錯

檢察總長江惠民,25日出席今年度的「平冤年度論壇」,他在一開始致詞時就表示,「有審判,就會有錯誤。」「既然有審判、有人的因素、我們一定會犯錯。我們不願承認判決有錯誤,就是一個可怕的司法制度。」他期望未來法官、檢察官更能戒慎恐懼地行使職權,減少冤錯案件發生。

謝碧珠/完善定罪救濟管道讓沉冤得雪?

透過刑事再審之非常救濟管道十分難求,為完善證據法則與救濟無辜,法務部制定完善定罪計畫,建立有罪確定案件之審查機制,期使檢察體系內的平冤管道制度化,為無辜者新增爭取平反之救濟機會,但一年過去了,卻看不到成效。

獨/指認程序大瑕疵!劉正富遭冤判刑9年 獲准再審

在屏東縣萬巒鄉萬金村「萬金營區」,2004年間發生一起鬥毆事件,其中1名男子遭打死。事發後檢警單位憑藉死者方友人的指認,逮捕劉正富。劉正富百口莫辯,最後遭判刑9年定讞。檢察總長為他提出3次非常上訴失敗,但義務律師團為他提出再審,高雄高分院24日裁准開啟再審程序。

專訪冤案平反人/捲運毒案遭判18年 含冤9年終得雪

在小琉球開設漁船公司的林進龍,9年前接到小學同學林金群的電話,幫對方到碼頭拿3台DVD,不料裡面藏了近6公斤海洛因,遭判18年定讞。他逃亡多年,甚至想要自殺,直到4月底終獲改判無罪。林進龍接受ETtoday專訪,他們只希望,司法官們要多聽被告的聲音。

邱顯智/哀愁的彼條橋 后豐大橋案

2002年底的后豐大橋情殺墜橋命案,檢方起訴的王淇政、洪世緯分別遭判刑15年與12年半定讞。兩人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自2013年起,至2017年間共10度駁回。案經抗告,最高法院7日罕見自為裁定,裁定本案即時開啟再審程序,並停止兩人的刑罰執行,釋放兩人。

「不排除可能」的DNA鑑定 司改委員陳龍綺昔冤判淪性侵疑犯

2009年,陳龍綺捲入一樁性侵案,DNA報告的一句「不排除混有他的DNA」,讓他被判四年刑期,擔心入獄無法洗刷冤屈,他帶著全家逃亡1490天,總算等到新的技術「可排除」他的嫌疑。導演施佑倫將此拍成紀錄片《不排除判決書》,提醒社會大眾省思科學辦案和法官審判過程的盲點。

冤案平反/尤美女:平反了,然後呢?

冤獄無辜者不像一般的犯罪被害人,他們未必能夠獲得金錢或心理重建上的協助,更鮮少設身處地思考他們出獄之後的人生應該如何重新建立。國家對於其困境,應有更貼近真實需求的彌補措施,且整個《刑事訴訟法》也應更嚴謹,不讓任何人成為司法冤錯案的受害人。

冤案平反/陳龍綺:請為無辜者帶來一些希望

國家一直輕忽冤枉人這件事,當一個人遭受冤枉,當事人及家屬就會陷入困境、掉入深淵。政府應立即對「疑似冤案」的當事人及家屬研擬一套減輕冤案傷害的處置方式,讓無辜入獄的人不會因堅持清白,拒絕承認犯行,而影響了在監所內的處境,甚至因而遭認定無悛悔實據而影響假釋聲請。

冤案平反/含淚下的特赦 蘇炳坤「罪刑全免」可否重啟再審

31年前被控搶銀樓的男子蘇炳坤,當時遭判刑15年徒刑定讞、入獄2年,2000年獲得當時的總統陳水扁特赦,罪刑宣告「無效」。但蘇炳坤不甘心,認為總統特赦給他清白,司法沒有,他在庭上哽咽說,「特赦沒有還我清白,我心有不甘,人生都毀了。」請求法官裁准並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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