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近日修訂「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引起香港記者協會抗議,認為是給記者「發牌照」,涉打壓新聞自由。對此,香港特首林鄭月娥25日在臉書上表示,警方對「傳媒代表」的新定義,是為了一視同仁,不是打壓新聞自由,也不是篩選記者。
2020-09-25 15:00香港警方22日表明將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只持有記者協會會員證或攝影記者協會會員證,不再符合「傳媒代表」的定義,此舉是為令前線警員,更有效及快捷辨識傳媒代表。消息指,最快會於今(23)日生效。
2020-09-23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