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前法官俞力華,因無故延遲數十起案件,侵害當事人受權利,遭司法院職務法庭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其他公職。而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她先前審理某刑事案件,多次以量重刑為手段,恫嚇當事人,並多次發表情緒性用語,25日決議將俞力華再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2019-09-25 15:03桃園地院前法官俞力華,無故延遲6個月以上的案件高達68件,且多為簡易案件,侵害當事人受充分而有效公平審判的權利,遭監察員彈劾,並送司法院職務法庭懲處。職務法庭15日作出判決,決定免除俞力華的法官職務,轉任其他公職。俞力華去年9月間,就已經請辭獲准。
2019-08-15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