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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處分

北市狂飆120km闖紅燈撞死騎士 誆有2千萬可賠求輕判遭打臉

彰化胡姓男子前年7月間駕車從彰化北上進入台北市區,但他竟在市區內狂飆時速120km,最後闖紅燈撞死一名騎士。胡男遭逮起訴後,竟謊稱自己有2千萬資產可供賠償請求輕判,遭法院識破。最高法院審理後,將他判刑6年6月定讞,並應於刑後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3年的保安處分。

市區狂飆120km闖紅燈撞死騎士!二審再加3年保安處分

彰化胡姓男子去年7月間駕車從彰化北上,經高速公路進入台北市區。但他竟在市區內狂飆時速120km,最後闖紅燈撞死一名騎士,被依照殺人罪嫌起訴。一審將他判刑6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6日駁回上訴,並增加刑後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3年的保安處分。

槍擊案頻傳背後驚人真相 強制工作違憲後黑道更肆虐

近期台灣槍擊案頻傳,黑道肆虐,許多人認為問題出在司法官身上。從黑道內部消息指出,黑道份子最害怕的並非刑責,而是保安處分中的強制工作。強制工作對打擊組織犯罪具有重要作用,而大法官作出強制工作違憲解釋後,黑道更加猖狂。

吳景欽/國民法官的量刑困境

《國民法官法》實施的前三年,因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如故意殺人罪、故意酒駕致死罪或故意傷害致死罪等,將由3位法官與6位國民法官合議為審理,並同為有罪與否與量刑之評議。而因此等犯罪皆屬重罪案件,如何量刑必是棘手問題。

怪盜偷2箱高粱:給衛星拍照 辯「國防部指揮的」逆轉判無罪

台北高姓男子去年到全聯福利中心,在眾人眼前搬走2箱高粱酒,被其他消費者檢舉沒付錢,高男原本被依竊盜罪判刑4月,但他堅稱「是國防部用人造衛星指揮我」,「國防部會跟店家協商給錢」;法院二審認為,高男長期受思覺失調症影響,已喪失辨識能力,依法不罰,改判高男無罪,但要接受監護4年。

吳景欽/保安處分的程序保障完備嗎

在司法院所提出與行政院所提過的《刑事訴訟法》有關保安處分的修正草案,完全忽視保安處分於審理程序欠缺之弊。會有如此的缺失,除了又犯了刑的評議必包含保安處分的錯誤理解外,更可能是因《國民法官法》所沿襲的日本《裁判員法》之故。

吳景欽/缺乏正當程序保障的監護處分

面對監護處分,不能總以延長期間為思考主軸,在受監護處分者,可能陷入長期監禁的危險下,有關決定、延長與免除的程序保障,便成為下一波改革的重心

 吳景欽/監護處分期間無上限就能解決問題嗎

立法院臨時會通過監護處分的相關修法,其中最重要者,即是因精神障礙陷入無責任或限制責任能力,致判處無罪或減刑而須施以監護處分,去除五年期間的上限。如此的修法,是否可能陷入長期監禁,實有檢討的空間。

強制工作釋憲聲請人無法翻案 律師:難探知原因

大法官10日宣告強制工作處分違憲,相關法規即日失效,但這次36位的釋憲聲請人,不可據此聲請非常上訴救濟,代表這些人尋求非常上訴或國賠已無望。

影/柯賜海抗議服刑又強制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行動法庭 第151集 完整版|行動法庭 第151集 完整版| 周宇修 林映姿 李艾倫 2021.12.14

柯賜海不滿服刑前被要求強制工作,有相同遭遇的30多人分別聲請釋憲,大法官併案處理作出釋字第812號解釋,宣告刑法第90條等關於強制工作規定違憲。

吳景欽/【大法官履勘泰源技訓所】強制工作的難題

將犯罪歸因於懶惰或習性,致須以強制工作為矯治,這本身實過度簡化犯罪的多元成因,更會因此集中適用在某些特定犯罪者,致形成差別對待。更重要的是,若僅有強制工作之名,卻難徹底實踐,就無法免除二次刑罰的違憲質疑。

吳景欽/判決確定前的監護處分難題

目前《刑法》的監護處分,原則上是在判決確定後執行,但由於此類案件審判期漫長,則在判決確定前,是否應先行為監護,就成為未來必須修法強化的重點。不能僅思考刑事的監護處分,唯有通盤性的法制整備,才能在社會安全與人權保障間取得平衡。

吳景欽/刑事監護處分的修法難題

現行的刑事監護處分,除了決定過程欠缺正當程序外,是否該有5年的上限,也是爭議的焦點。刑事監護處分僅是社會安全網的最後端,故在思考此修法時,對於最前端的預防法制,即由衛福部所主管的《精神衛生法》之檢討,恐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蘇友辰/隔離或復歸?精障者刑事處遇困境

日前發生屏東超商女店員遭挖眼事件,震驚全台,因行兇者疑似精神障礙者,使各界再度關注司法監護制度的缺漏問題。政府應展現決心,就法規作全盤檢討修正,縱向整合精神醫療照護與刑事處遇系統,橫向建置相關配套連結,以有效補強社會安全網且防範於未然。

吳景欽/從釋字799看監護處分該改為無期限嗎

針對性侵害犯的刑後強制治療是否違憲,大法官釋字第799號解釋認為,由於保安處分並非刑罰,且是以病患而非罪犯為對待,則在性侵害犯的情況不一,自不宜有最長期間的限制,因此不違反《憲法》第23 條的比例原則。

吳景欽/【性侵犯強制治療釋憲】怎麼改才合憲

對於性侵害犯的刑後強制治療,大法官於11月3號進行言詞辯論。由於刑後強制治療必須到再犯危險明顯降低為止,除了有不明確的問題外,更無最長期間限制,違反絕對不定期刑禁止的原則。到底刑後強制治療要怎麼改,才能消除違憲之疑?

江鎬佑/【性侵犯強制治療釋憲】人身自由與社會不安孰輕孰重

台灣社會對於性犯罪者相當厭惡,而就在這樣的社會氣氛下,一個對於性侵犯權益的釋憲申請案進到了憲法法庭,並且將在11月3日展開言詞辯論。本釋憲案的結果,直接影響目前受強制治療者的人身自由,副作用恐影響人民社會安全、治安,與對司法的信賴。

蘇友辰/【性侵犯強制治療釋憲】老問題,人關起來就好了嗎

有關性侵犯刑後長期拘禁強制治療是否違憲,爭議已久。此種以無期限拘束人身自由進行治療的手段,人民無法預期拘禁何時結束,形同國家假借治療之名,行終身拘禁之實,為此,大法官擇定2020年11月3日上午9時至12時召開憲法法庭審理。

殺警案判無罪惹民怨!思覺失調症能躲過法律制裁嗎?|行動法庭 第64集

最近有一則司法新聞鬧得轟轟烈烈,鄭姓男子搭火車逃票,鐵路警察李承翰前往處理,被鄭姓男子持刀刺死,一審嘉義地院以鄭姓男子患有思覺失調症,判決鄭姓男子無罪。這個判決引起輿論譁然,很多人質疑為什麼殺人可以判無罪?司法精神鑑定又有什麼問題?行動法庭邀請到曾擔任台灣高等法院的刑庭法官,現在是律師的吳祚丞律師;曾做過執行業務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還有對司法精神鑑定有相當研究的精神科專科醫師、八里療養院院長張介信,一起來討論。

批司改會推陪審制將釀災 劍青檢改:勿利用殺警無罪趁亂偷渡修法

嘉義殺警案一審判凶手無罪,引起警民憤慨,主張廢死的民間司改會要求政府實施陪審制,還動員上百民團包圍總統府立法院,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對此發表聲明,痛批司改會刻意誤導焦點,殺警無罪案是《刑法》保安處分規定老酒的問題,法官「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呼籲司改會不要利用民憤,趁亂偷渡陪審制,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釀成大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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