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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寬仁

王琳琳/公僕錯誤無人究責 還喊什麼轉型正義

因為受冤而打官司10年、20年的辛苦與折磨,全然得不到官員的同理心。嗚呼!台灣公僕們有錯不改、有罪不罰,人民連基本的權利與正義都得不到,還喊甚麼轉型正義呢?

「科學照亮回家的路」法醫研究所「蠟塊」尋回失蹤16年婦人

基隆市警局2年前清查無名屍與尋親家屬關係時,懷疑台北市某無名屍可能為16年前失蹤的婦人,但婦人並無相近親屬可供比對DNA。但法醫研究所建議警局採集生前就醫檢體(組織蠟塊),確認就是該名婦人,順利協助死者找到回家的路。

張靜/石木欽案凸顯司法官「行政懲處」時效規定應廢除!

最近,搞得沸沸揚揚的商人翁茂鍾歷經約 20 年的百官行述案,上百的法官及檢察官甚至前公懲會主任委員石木欽都涉及其中,但大家都知道,要對這些法官、檢察官加以懲處,絕大多數都已過了時效。我認為,所有公務員或至少法官、檢察官的行政懲處之時效規定,應予廢除

陳語芯/起底司法中「冤案殺手」 就從監院落實彈劾權始

縱觀以往冤案的發生大都有一定的模式,譬如先入為主或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等等。秉持科學辦案,證據法則,是避免冤案發生的不二法門,遺憾的是,許多檢察官還是犯了不該犯的錯。或許有些錯誤,沒有想像中的嚴重,但別忘了,一個執法的疏忽,或許是一個人的一生,江國慶的案子,值得辦案人員一而再地省思。

【太極門案1】50筆土地淪國有地 律師嗆「民主法治污點」!

太極門案究竟是依法行政,抑或稅法版的228事件?太極門纏訟20多年,50筆土地淪國有地。在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太極門辯護律師蔡富強表示,「太極門案是無中生有製造的假案!」行政執行署怎麼還執行得下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回應,15件執行案經過法院判決確定,「沒有理由不執行」。

蘇友辰/《國賠法》第13條要修 司法官犯錯不用賠償嗎

《國賠法》第13條規定要件嚴格,建議依《法官法》「受撤職或免職懲戒處分確定」作為國賠前提,日後法官或檢察官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而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一旦懲戒處分確定,即證明其違法失職事實已甚明確,國家自當予以賠償,亦得向司法官求償。

起訴馬英九後遭冰8年 侯寬仁將接廉政署副署長

高等檢察署檢察官侯寬仁,為當年起訴前總統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檢察官,但他起訴後2010年卻慘被當時的法務部長王清峰,打考績為乙等,冷凍8年。而法務部在14日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將讓侯寬仁接任廉政署副署長。對此,侯寬仁對媒體說:「沉冤得雪。」

起訴馬英九被冰10年 侯寬仁接任廉政署副署長:沉冤得雪

法務部人事案有最新發展,14日下午法務部公布,因偵辦特別費案起訴前總統馬英九而被冰凍10年的檢察官侯寬仁,將接任廉政署副署長,侯寬仁表示「沉冤得雪」、「10年也夠了吧!」

太極門冤案平反記者會 法官用行動力挺

沉冤21年的太極門稅務官司,被法學界稱為「稅法上的228事件」,在太極門假案平反十周年記者會中邀請當年判決太極門刑事官司無罪的台北地院法官趙子榮,以及已經退休的高院審判長溫耀源,用行動力挺司法人權。

太極門案平反10周年 稅務官司纏訟逾20年

1996年,太極門被控詐欺、逃漏稅案,當初被檢察官侯寬仁在判決書中指為「養小鬼」的太極門掌門人洪石和,歷經10年的刑事官司纏訟三審無罪定讞,但衍生的稅務官司還在打,國稅局的課稅引用侯寬仁的起訴書,完全無視刑庭法三審判決所認定無詐欺、無逃漏稅,也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的事實。

辦過「人蔘案」的侯檢察官來電 阿嬤嚇:不給錢會管收

台灣銀行嘉義分行在這個月4日,發現一名高齡90歲,又獨居的何老太太有異常「提款卡」提款的狀況,會同保七總隊第一大隊員警到老太太家,老太太卻說,是曾經辦過「人蔘案」的「侯檢察官」來電,說她銀行帳戶被盜用,還涉及刑案,不交錢出來讓法院保管的話,就會被管收,嚇得老太太趕緊領錢,員警確定老太太遇到詐騙集團了,護送老太太回銀行,及時保住戶頭內尚餘的202萬元。

特別費案也全身而退 吳敦義:法院還馬英九清白機率大

前副總統吳敦義14日接受ETtoday「雲端最前線」專訪,由於前總統馬英九因洩密案,14日被北檢起訴。他對此表示,當時他有勸馬總統,等王院長回來聽取說法,與黃世銘(時任檢察總長)說法比對再對外聲明。但他認為,馬當時只是做了該做的處理,馬一向廉潔,過去曾因特別費案被起訴,最後也完全得到清白。

從王貴芬事件看公民監督

為何一個區區鄉代,可以如此囂張?不只掌摑護士,在事發後,只要打一通電話,就不用做筆錄,消遙法外?甚至事發之後,毫無悔意,還要上警察局告人。

綠營提證據 指控馬英九非首次干涉司法

前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及蔡煌瑯1日召開記者會,提出資料直指總統馬英九在2010年為鬥時任高檢署檢察官的侯寬仁,不僅剪報御用律師陳長文在《聯合報》的投書送交法務部,更親批「請王部長清峰一閱並說明」,等同向王直接下令,痛批馬英九毀憲亂政,涉入司法個案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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