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境是限制住居的替代手段,而限制住居又是羈押的替代手段,但限制出境所限制的可能是人民的工作權,甚至是生存權,需要法律明文限制外,也必須讓法官有法能夠依循、有法律依據能夠做出裁定。現在的司法實務,因為缺乏相關的法規,限制出境與否全靠法官個人的心證。
臺大盃熱舞大賽人氣隊伍由你決定!天天投票,抽藍芽喇叭等百項好禮!
還在為高房價發愁嗎?想知道更多專業分析和房巿風向,快進即賞屋看最新趨勢。
新聞雲會員專享!假日送超商購物金限時開搶
想提升技能卻沒時間?專業師資精心設計每門課程,讓你隨時隨地都可以學習!
點擊右上角的星星追蹤ETtoday,讓你一手掌握最即時的時事焦點,輕鬆成為話題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