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顯智質疑林志潔教授升等論文疑「一魚兩吃」或「一稿兩用」。(圖/邱顯智辦公室提供)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日前控,立委參選人林志潔的教授升等論文與指導學生碩士論文相似度高達51%,疑「一魚兩吃」,林回應自己是該篇論文唯一、原始作者。陽明交大則表示將在受理檢舉後120天做出結論。對該議題,學界看法不一,有學者認為,林所為遊走灰色地帶甚至跨過紅線,「大家各自為自己學術成就負責,只能說不是每個人都這樣搞;也不是每個人都能這樣搞的。」
對於相關指控,林志潔說,2013年這名學生擔任自己國科會研究計劃案的研究助理,當時她已撰寫論文並投稿期刊,這位同學因為做了研究助理,因此他也以類似題目寫出碩士論文,當時口試是在暑假,自己已投稿正在審查中,她也在投稿中感謝這位同學所做的貢獻,同學也在碩士論文中提到,文章有多處觀點是採用、參考自己投稿的論文。
林志潔表示,邱顯智質疑缺乏引註部分,其實自己在文章中不就寫了嗎?因為文章在出版中(指期刊尚未出版),根本不知道還要改哪些部分,所以當時當然沒有辦法引註,只能概括說明「有參考老師的東西」。她強調,不好意思,如果真正寫過論文的人會理解這個狀況,對於該烏龍爆料牽扯已經畢業10年、優秀的學生感到遺憾。
對於林的說法,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建中表示,大家各自為自己學術成就負責。只能說不是每個人都這樣搞;也不是每個人都能這樣搞的。
中研院歐美研究員吳建輝指出,理工科系拿學生的碩論來修改,師生共同投稿出版是常態,但在法律學門則非如此,這樣的做法遊走在灰色地帶。雖然法律學門的學者私下不以為然,倒也沒有人真正把這件事情送到學術倫理來處理,學術界鄉愿也是其中一個原因。
吳建輝表示,單獨把學生的論文作為自己的論文使用?這顯然就跨過學術倫理的紅線了。依據目前林的主張,學生擔任他的助理,她在論文中有向學生致謝。設若學生擔任她的助理,幫她整理資料,『草擬』草稿,文章由林發表。那學生在碩士論文,在『引用』林的文章時,應該要改寫,不然就是要全文照引,加上雙引號。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名譽教授李茂生則表示,任教30餘年,指導過無數論文,其中有很多點子都是我給的,但給了就給了,不會拿回來寫論文。
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則有不同意見,他強調,把學術界認可的做法說成違反學術倫理,讓人無法苟同。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