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姊夫感情好聊天喝酒…他卻「伸衣揉胸」貼耳 噁求:把我當男友

▲憂鬱,悲傷,難過,懊惱,焦慮。(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小馨喝醉酒後,卻遭姊夫貼耳道「把我當男友」摸胸強吻,她不隱忍選擇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蔡怡萍/雲林報導

一名女子小馨(化名)與姊夫跟2名表哥喝酒聊天,她不勝酒力意識陷入模糊,卻聽見姊夫貼近耳朵說「把我當成妳男友就好」,遭強吻並摸胸、下體得逞,姊夫事後挨告,強辯他喝到斷片、完全不記得發生什麼事,法官依照乘機猥褻罪處姊夫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

根據判決,小馨與同母異父的姊姊及姊夫感情都很好,2022年3月27日凌晨,小馨到姊夫雲林住處的客廳,與2名表哥聊天喝酒,至早上7點多,小馨因又醉又累睡在按摩椅上,沒想到姊夫看其他人也昏睡,趁機貼近小馨、將手伸進衣物內摸胸與下體,小馨昏昏沉沉無力反抗,卻聽見姊夫在她耳邊說「把我當成妳男友就好」,接著親吻她嘴唇撫摸身體得逞。

其中1名表哥聽見小馨呼救,起身看見姊夫在對小馨亂來,上前制止與他發生扭打;小馨當天晚上回到新竹,崩潰向男友哭訴事發經過,而姊夫也傳訊向小馨道歉,但她決定不就這樣算了,憤而向警方報案。

檢方調查,姊夫曾於電話中坦承犯行,且當下意識清楚,還曾與表哥發生肢體衝突,他在偵訊中表示願意測謊、後來又反悔拒絕,甚至一再辯稱不記得事發過程,檢方認為各個證人的說法一致,小馨與姊夫認識約10年、關係良好,並沒有誣陷的動機,依涉妨害性自主罪將姊夫起訴。

雲林地院審後,認定姊夫趁小馨酒醉之際下手猥褻,又未能與小馨達成和解,考量他坦承犯行,侵害手段與危害等,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千折算1日。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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