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000元買春「付玩具假鈔」 衰男反遭痛毆搶走37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2019年6月間前往新竹縣買春,但交付的3000元費用中不慎混入玩具鈔票,結果被應召站成員抓包,反而遭4人暴打一頓,不僅被迫脫光衣物跪在彈簧床上,連37萬元存款也被搶走。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分別依結夥強盜罪,判處其中3人3年7個月至3年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錢包,存款,鈔票,千鈔。(圖/記者劉維榛攝)

▲阿強聲稱,自己不小心將玩具鈔混入真鈔才會誤用,並非故意的。(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阿強2019年6月21日晚間8時許前往新竹縣某應召站進行性交易,但在交付3000元費用時混入玩具鈔票,結果當場被識破,接著4名男子帶著球棒進入房間,以他使用假鈔為由,分別以徒手及球棒痛毆一頓,導致他四肢、背部、腰部、臉部擦挫傷,胸骨也遭打到挫傷。

但事情到此還沒結束,4人接著要求阿強把衣服全部脫掉並跪在彈簧床上,他們趁機翻看皮包、手機內的物品及資料,取走金融卡、身分證、健保卡及駕照,然後出言恐嚇若不交出銀行帳號密碼,就要「把你押走」、「要打斷你手腳」、「麻布袋準備好了」。

阿強原本不肯說,又挨了一頓揍才說出密碼並解鎖手機。4人隨即各自分配工作,將阿強2個銀行帳號中的存款提領一空,總計搶走37萬2000元,分贓完成後才在隔日凌晨0時許將人放走。

阿強離開應召站後,立即前往新竹縣新湖警分局報案,檢警隨後循線將涉案4人逮捕,除了其中1人由檢方另案偵辦,其餘3人皆被依法起訴。而對於是否故意使用假鈔,阿強表示,購買假鈔是準備在婚禮用的,可能是不小心跟真鈔混在一起,才會不慎誤用。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為3人的行為破壞社會風氣,正值青壯年卻不思以正途獲取財物,可見自我檢束能力低弱,也不懂得尊重他人的財產權,因此依結夥3人以上攜帶兇器強盜罪,分別判處3年7個月至3年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依媒介容留性交罪各判處3個月至5個月不等的刑期,此部分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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