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圈性騷案「全過訴訟期」 黃揚明籲:立委難道不該提修法?

▲▼民進黨秘書長許立明、副秘書長楊懿珊、性平部主任李晏榕及發言人張志豪召開記者會說明黨工遭性騷案 二次鞠躬道歉。(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秘書長許立明、副秘書長楊懿珊、性平部主任李晏榕及發言人張志豪召開記者會說明黨工遭性騷案 二次鞠躬道歉。(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江采蓁/綜合報導

政治圈近日性平爭議連環爆,至今已累積民進黨8件、國民黨1件,引發社會譁然,儼然成為政治圈的「#MeToo」事件。對此,媒體人黃揚明4日就在臉書指出,近期的「#MeToo」風波中,還能提刑事訴訟的個案,一件都沒有,行政申訴的案例,也僅有一案,「各位關心性平權益的立委諸公,難道不該提修法了嗎?」

黃揚明指出,目前我國被性騷擾者若要尋求救濟,相關追訴期為,一般行政申訴:事發後1年內;刑事責任的部分(有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事發後6個月內(騷擾行為較重,但追訴期更短,不合常理);民事賠償的部分:事發後2年內。

黃揚明表示,因此近日的「#MeToo」風波中,還能提刑事訴訟的個案,一件都沒有;行政申訴的案例,也僅有最早爆發的「民進黨女黨工指控導演輝哥襲胸」那一案。他不禁喊話,「各位關心性平權益的立委諸公,難道不該提修法了嗎?」

此外,黃揚明也提到,發文的所有被害者,都有可能被加害者提告「妨害名譽、加重誹謗」的可能性,這也是為什麼性平案件願意揭發的少之又少的主因。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