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又未禮讓行人 被公車擋住視線「看到來不及」...南警開罰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二分局博愛所警車,被檢舉於6月3日執勤駕車巡邏時,在北門路1段51巷口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涉及交通違規;市警二分局指出,經查確有員警疏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將依法舉發,並予行政懲處檢討改進。

▲台南市警二分局博愛所警車,被檢舉於6月3日執勤駕車巡邏時,在北門路1段51巷口時,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涉及交通違規。(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二分局博愛所警車,被檢舉於6月3日執勤駕車巡邏時,在北門路1段51巷口時,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涉及交通違規。(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二分局博愛所警車,被檢舉於6月3日執勤駕車巡邏時,在北門路1段51巷口時,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涉及交通違規。(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二分局博愛所警車,被檢舉於6月3日執勤駕車巡邏時,在北門路1段51巷口時,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涉及交通違規。(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市警二分局副分局長李忠憲指出,二分局博愛派出所員警,於3日下午4時39分執行巡邏勤務中,駕駛車輛行經北門路1段51巷口時,因該路口為無號誌路口,且巡邏車行駛於內側車道,當下因外側車道有公車臨時停等,駕駛視線為該公車所遮蔽,未能看見路旁有欲通行馬路之行人,待車輛行近路口發現行人時,如緊急煞車再作禮讓,恐將致生後方車輛追撞之危險。

▲台南市警二分局博愛所警車,被檢舉於6月3日執勤駕車巡邏時,在北門路1段51巷口時,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涉及交通違規。(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台南市警二分局博愛所警車,被檢舉於6月3日執勤駕車巡邏時,在北門路1段51巷口時,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涉及交通違規。(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方積極執行路口禮讓行人大執法,惟要建立禮讓行人的觀念並不容易。

李忠憲說,但本件員警疏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規部分,將依法違規舉發並予行政懲處檢討改進,也將督屬駕車注意並恪遵交通規則。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