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控王丹性侵未遂「非常噁心」 求援助理卻回:只是玩玩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民運人士王丹遭多人指控性騷擾,台北市議員林亮君的前助理李先生4日出示多張證據,指控王2014年前企圖對他性侵未遂,呼籲王在6月6日前公開道歉,否則將提告。他說,王稱「與我的認知和記憶有巨大的落差」等語是避重就輕、讓人失望,也許對他來說,親吻這樣的行為不是性騷擾而是日常,但為什麼王可以覺得這不叫性騷擾?別人沒有說不要,就可以肆意妄為嗎?其實過去就陸續聽到,王不經同意就觸摸別人身體,甚至認為持續騷擾對受害者來說是種「榮幸」,「對我來說這是非常噁心的事」。

▲▼當事人說明王丹強吻事件記者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當事人說明王丹強吻事件記者會。(圖/記者呂晏慈攝,下圖同)

李先生今天上午在林亮君及律師林昀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李先生表示,他19歲那年,受邀與王丹及其謝姓助理一同赴美,未料王在飯店裡強吻自己,後來更把自己推到床上,試圖解開衣物,當時他一個臨場反應,表示自己剛動完手術,「可不可以老師先不要」,王丹當時確實收手了;然而,事後他向謝姓助理求援,對方卻說「老師是在開玩笑,不要當真,只是玩玩而已」,為什麼這樣的求助可以被當作開玩笑呢?接下來在美國一周多的時間,王丹時不時就有意無意地暗示「今天晚上跟他一起睡」。

李先生並出示幾張證據,2014年5月30日下午4點47分,王丹透過臉書傳訊「在紐約等你」;2014年6月6日上午9點29分(台灣時間),他傳訊息向謝姓助理求助,但謝回覆,王丹只是玩玩,不要當真。他並公布自己在王丹加州住所拍攝的照片,與王丹本人在社群平台公布的房間擺設相同,「如果今天不是他邀請我進他家,我有辦法拍到這張照片嗎?」

對於媒體關注法律追訴期的議題,林昀以委任律師身份說明,因為此案涉及的不只是性騷擾,有機會落入強制性交的範圍,這樣追訴期是20年,追訴期其實是還沒有過的;她補充,就事實討論面,李先生所述的狀況不只有親吻,還有王丹試圖解開自己的衣褲、把李先生推到床上等等的行為,這樣的下一步,在行為上來看,確實有可能是想要做性侵的動作。

此外,有媒體詢問,李先生在臉書發文指控的日期,與美國紐約「六四紀念館」開幕期間重疊?李先生回應,近期接二連三有在民進黨內遭受性騷擾、不當對待的受害者站出來,這才是鼓舞自己發聲的原因,「老實說,9年了,我這9年完全不敢看王丹的訊息,我甚至不知道6月2日那天原來他們有個紀念館要開幕,這個發文時間完全只是巧合」,真正的勇氣是,社會願意友善地回應每個受傷的人,這才是真正讓自己想要發文、陳述當年這段過程的原因。

▲▼當事人說明王丹強吻事件記者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當事人說明王丹強吻事件記者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當事人說明王丹強吻事件記者會。(圖/記者呂晏慈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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