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一名獨生女辦理過戶,意外冒出22名繼承人。(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繼承房產突然多出一堆不認識的繼承人,該怎麼解決?事件主角是大陸一名楊小姐,她的父母親分別於2004年、2007年過世,留給她一處房產,作為婚內共同財產,楊女士希望將其過戶,突然多出22名繼承者,讓她十分困惑,「家裡獨生女嗎?」
綜合陸媒報導,住在溫州楊小姐父親於2004年去世,母親於2007年去世,名下留有一處房產為婚內共同財產。當她前往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意外牽扯出22名繼承人。對此,她相當錯愕,「父母就我一個孩子,繼承人怎麼就不是我一個人了?」
原來楊小姐想要過戶,必須根據大陸《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楊女士父親遺產份額將由楊女士的奶奶(楊女士爺爺早於楊女士父親死亡)、母親以及楊女士繼承各佔1/3;同理母親遺產份額由楊女士的外公、外婆以及楊女士繼承各佔1/3。
楊女士的外公、外婆、奶奶已經去世,才會往下延伸牽涉出22名繼承人。想要完全繼承房產,楊女士需要找到所有繼承人,但是這些親戚遍佈全國各地,有些甚至多年未聯絡。
▲建議生前立遺囑,讓子女繼承遺產免去糾紛。(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最後,溫州縣公證處透過為親戚辦理委託、宣告等方式放棄繼承權,最終由楊小姐費盡千辛萬可,終於個人成功繼承。
溫州平陽縣公證處相關負責人指出,「這樣的情況並不是個例,法定繼承因牽涉到轉繼承,代位繼承等問題導致關聯親戚眾多。例如此次楊女士的繼承就牽扯到四代人,甚至很多親戚楊女士從來都沒見過面。」
公證處建議,「為了讓子女更好地繼承自己的遺產,生前進行預立遺囑是一個有效的途徑。」透過辦理公證遺囑,立遺囑人可以有效降低遺囑無效的法律風險。
同時,以明確特定繼承人的方式,不僅能破除錯綜複雜的繼承人關係網,可以減少之後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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