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拒付750萬!大S再出招加討700萬 讓他165萬擔保金也沒了

▲汪小菲再度槓上大S。(圖/翻攝自微博)

▲汪小菲(左)與藝人大S(右)離婚後,因欠付協議的相關費用纏訟。(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藝人大S(徐熙媛)主張前夫汪小菲拖欠離婚協議約定的相關費用,去年(2022年)聲請強制執行汪的財產750萬元,逼得汪提供165萬元擔保金,才獲得台北地院准許暫停執行扣款,汪並打官司企圖佐證自己遵守離婚協議付錢,結果汪不但輸掉一審官司,大S更祭出第2道強制執行聲請,指汪又欠付700萬元,要求取走汪提存的165萬元擔保金,北院裁准,並駁回汪的聲明異議,可抗告。

依裁定指出,大S本件聲請強制執行所新增金額,包括應給「家人」的生活費200萬元與違約金500萬元,且是在去年12月7日聲請。也就是汪小菲針對大S前次聲請強制執行750萬元、獲北院准許提供165萬元擔保金暫停扣款僅過半個月,大S就二度出招,並直接鎖定汪提存北院的165萬元擔保金,省去跨海扣押汪在對岸帳戶的彎路,佔盡地利之便。

大S與汪小菲於2021年11月22日共同發表聲明,協議結束10年婚姻,「將繼續共同扶養孩子並給予孩子全部的愛與陪伴」,但去年3月大S再婚韓國藝人具俊曄後,汪小菲數度情緒暴走,多次PO文開直播飆罵大S、暗酸具俊曄,大S再婚之初沒換掉汪買給她共眠的高檔床墊,也被汪拿來說得滿城風雨。

大S沒有公開惡言反擊,而是持北院家事庭調解雙方離婚的筆錄為證,主張汪小菲離婚不到1個月,從2021年12月就拖欠依約應付的相關費用,據此聲請強制其中的750萬元,針對汪小菲在對岸的帳戶扣款獲准。

汪小菲急忙聲請北院暫停強制執行,並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反制大S,北院去年11月21日裁定汪須提供165萬元擔保金並補繳7萬5000餘元裁判費,汪如期付錢補正程序,曾開直播咒罵大S的律師「不得好死」等語,事後推稱自己「情緒激動」。

北院審理汪小菲所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今年(2023年)3月判汪敗訴,不採納汪辯稱已履行付錢義務甚至已超額溢付等主張,汪已上訴高院二審審理。但幾乎同一時間,北院准許大S本件所提第2次強制執行的聲請,因大S聲請標的指名汪提存在北院提存所的165萬元擔保金,北院因此命提存所將這筆錢解交民事執行處,將交給大S收取。

汪小菲趕緊聲明異議,主張這筆165萬元是擔保性質,不應被當成強制執行標的。法官審理認為,大S本次聲請的強制執行跟前1次的債權內容不同、不受前1次停止執行效力所及,據此駁回汪的聲明異議,汪還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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