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戴正宮戒指示威 嫌「下面臭傳染給我」!夫拿2千萬房產求和

▲桃園市林姓人夫與林姓女子婚外情,林姓人夫上傳「明天要跟你瘋狂愛愛」等鹹濕對話給林女,人妻查獲怒向小三求償250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攝)

▲小三廖女嗆正宮,挨告判賠。(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葉姓男子和妻子結婚超過50年,育有2名子女都已成年,他卻在南下經營宮廟時,和廖女發生婚外情,廖女甚至戴著葉妻的戒指,嗆「你老公愛的是我」,讓葉妻氣得提告,法官判廖女應賠20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葉妻2021年8月間參加老公經營的宮廟慶典時,碰見廖女並發現其手上戴著自己的戒指,上前一問竟被嗆聲「你老公現在不愛你、愛的是我」,2人因此引發衝突。

葉妻回家後,在老公手機發現葉女傳來的鹹濕訊息。葉男則坦承已出軌7、8年,並過戶在新北市價值2千多萬元的房產給妻子,請求原諒並簽下和解書。

廖女曾傳訊息給葉男稱「你下體我聞到有臭味道也是她(指葉妻)搞得鬼,絕對不能再中計讓她可以動到你下體,以免她會抹潤滑劑來讓你得性病然後傳染給我」、「我以前是性冷感根本不能做,直到遇到你我才會濕答答的」,葉男則回應,「我們星期二、三兩天可以到外面住宿」、「每次做!妳都出來很多」等。

葉妻指控,老公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間,至少和廖女發生12次性行為,並附上綠影光碟及和解書等證物,求償2百萬元。廖女辯稱和葉男只是在廟會結識的普通朋友,否認兩人有不倫關係。

橋頭地院法官認為,從葉男和廖女的對話中,可判斷2人確實有性行為,根據雙方經濟狀況判廖女賠償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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