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鄧家華喇舌國中妹挨告「87活該」 小女友懷孕…他下場更慘

學生,高中生,女學生,高校生(圖/免費圖庫PAKUTASO)

▲19歲男激戰小女友讓她懷孕了,急忙承諾會養小孩換緩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19歲柯性男子和14歲小女友上摩鐵激戰2回合,他後來聽到鄧佳華舌吻國中妹挨告事,還笑鄧「八七」,想不到2年後,柯的小女友也懷孕了,家長憤而將柯男告上法院。一審法官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處1年6月徒刑。柯男連忙認錯並承諾會扶養小孩,二審法官改判刑1年,並給他緩刑3年,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柯男打網路遊戲時,認識國中少女小蕾後並交往,兩人熱戀後忍不住嘗禁果,柯男還在2017年5月7日下午帶小蕾到摩鐵激戰2回合,小蕾事後傳訊表示「但是我真的有點虛脫」、「連續做2次」、「87就有人狂親我」、「今天舒服嗎」。

幾天後,小蕾看到鄧家華和國二少女喇舌挨告的新聞,傳給柯男說「好屌喔鄧佳華被告」,柯男還幸災樂禍說「他活該啊」、「八七」、「跟未成年拉幾」,讓小蕾無言表示「…你他X跟他做一樣的事情」。

想不到過了2年,小蕾竟也懷孕了,兩人戀情隨之曝光,柯男也被小蕾家長拿當年簡訊作為證據,控告他和未滿16歲少女性交。

全案審理時,柯男辯稱當時不知道小蕾年紀,而「有點虛脫」、「連續做2次」是指搭車,「今天舒服嗎」指的是按摩。不過小蕾證稱,柯男看過她穿國中制服,那天也不是兩人第1次發生性行為。

一審法官不採信柯男說詞,審酌小蕾母親也認為柯男讓女兒懷孕,卻不負責,希望法官從重量刑,依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處1年6月徒刑。全案上訴後,雖然柯表示願意撫養女友懷的孩子,但法官認為,孩子根本不是柯的,無法據此減刑,法官考量柯已取得被害人原諒,應不會再犯,改處他1年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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