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向監察院檢舉蘇巧慧! 狠酸:我不是民進黨沒把你當公主

▲▼徐巧芯、蘇巧慧。(圖/記者陳家豪、湯興漢攝)

▲徐巧芯、蘇巧慧。(圖/記者陳家豪、湯興漢攝)

記者江采蓁/綜合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22日爆料,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漏報財產,懷疑背後的目的並不單純,對此,蘇巧慧回應,這是先生在自己當立委之前,出資一百萬和朋友共同成立公司,之前申報沒注意到。徐巧芯23日再發文表示,已向監察院檢舉蘇巧慧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狠嗆「何必違法還硬拗?我們又不是民進黨的,才不會也沒必要把你當公主對待好嗎。」

徐巧芯指出,2016年第184期廉政專刊當中,蘇巧慧的事業投資部分寫著「本欄空白」,到了201期時,又申請更正投資「韶光電影有限公司」,後面的「取得(發生)時間」則是寫著民國100年6月14日,意味著先前早已取得投資,但為何2016年就職時,沒有寫出這筆資料?她質疑,為何這筆資產「一忘就是忘了6年10個月」,究竟是忘記了,還是現在才想起來要補,若有漏報、申報不實的情況,申報義務人可能會被處20萬以上、400萬以下罰鍰。

蘇巧慧23日稍早回應,韶光電影是當導演的先生在自己當立委之前,就和親友成立的公司,先生出資的金額就是100萬,大概就是用來購買器材,「但負責人很早就不是我先生,所以之前在申報的時候可能就沒有沒注意到。」她也提到,選戰到了,政治攻防猛烈,自己特別在自我檢查一次,發現按規定股東出資達100萬也要報,所以這次就用更正的方式主動寫上去。

徐巧芯則先發制人,表示已向監察院檢舉蘇巧慧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她指出,蘇巧慧於民國105年開始就任立法委員,應該依法財產申報,依據廉政專刊第201期,112年3月21日出版資料顯示蘇巧慧委員的配偶在民國100年6月14日投資韶光電影有限公司,但從108期廉政專刊(民國105年)至184期廉政專刊(民國111年)皆無相關投資申報紀錄,代表蘇巧慧委員有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情形,因此她已向監察員具名檢舉,按照相關法規財產申報不實可處6萬到120萬一下罰鍰。

針對此事,徐巧芯狠嗆,「蘇巧慧好好道歉就好,何必違法還那邊硬拗說『很正常』?我們又不是民進黨的,才不會也沒必要把你當公主對待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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