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戰14歲小女友「搞出人命」!色男:她有貞操自主權 法官打臉

▲學生妹,妹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台北曹姓男子和14歲少女上床,還辯稱她有性自主權,兩人是兩情相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黃宥寧、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曹姓男子和14歲少女萱萱(化名)交往,還把她帶回住處激戰,導致她懷孕墮胎、暫時休學。全案曝光後,曹男被對方母親告上法院,他卻辯稱萱萱有身體自主權,兩人上床是你情我願,不過法官不採信這番說詞,判他要各賠萱萱及其母親20萬元、1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曹男於2020年2月底、3月初開始和萱萱交往,明知她才14歲,還在同年12月間晚上,把她帶到住處激戰,導致她懷孕,必須人工流產,全案也因此曝光,萱母怒告曹男求償共80萬元。

全案審理時,曹男辯稱他是犯法沒錯,但貞操權應該是自主決定,而他和萱萱當時是男女朋友,兩人在你情我願、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他並沒有侵害她的身體、貞操權,萱母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認為,萱萱還未滿16歲,事發時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欠缺完全性自主的判斷能力,曹男的侵害行為會造成她的性觀念偏差,影響她身心發展,也增加萱母導正、保護的精神負擔,審酌萱萱目前休學、曹男造成的傷害等情,判他要賠萱萱20萬元、賠萱母1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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