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養女兒40年 掐指一算才知「不是親生」!法院判婦產科賠1.5億

▲▼南韓去年的總和生育率跌到只剩0.78名,創下歷年來新低。(圖/CFP)

▲南韓一對夫妻因婦產科疏失,錯養女兒長達40年。(示意圖/CFP)

記者羅翊宬/編譯

醫院傳出抱錯嬰兒的事蹟時有所聞。不過,南韓一對夫妻因婦產科的過失,錯將陌生人的子女視為親生女兒,養育至今已長達40年,豈料最近才終於透過血型得知「女兒不是親生女兒」,而自己真正的親生女兒卻因此下落不明,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法院判處婦產科須賠償1.5億韓元(約新台幣350萬元)。

根據《韓聯社》,南韓首爾西部法院民事13單獨庭昨(18)日針對上述案件開庭審理,法官金辰熙(김진희)判處婦產科醫院須賠償該對夫妻A某、B某,以及女兒C某各5000萬韓元,總共需賠償1.5億韓元。

報導指出,該對夫妻A某、B某1980年在京畿道水原市的某婦產科醫院誕下一名女兒,夫妻倆將C某認定是自己的親生女兒,一家三口的天倫情緣持續了40年,豈料直到去年4月才透過血型推論後得知,C某的血型按理來說根本不可能是自己所親生。

於是夫妻倆和女兒立刻進行DNA親子鑑定,結果終於確認C某的確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親子關係不存在。夫妻倆推斷當年自己的親生女兒恐怕遭到失誤調包,於是向婦產科醫院詢問,沒想到事情經過40年,婦產科醫院早就刪除當年的醫療紀錄。

最後,夫妻倆根本無法得知自己的親生女兒究竟是誰,自然也無法釐清「真.親生女兒」如今的下落。

對此,法院認為雖然目前尚無明確證據能夠證實婦產科醫院調包胎兒,然而小孩在成長期間被調包成其他名孩童的機率根本是微乎其微,因此法院判定原告勝訴,「將非親生子女的C某交給該對夫婦撫養,本來就是被告、或是被告所雇用護理師犯下的過失,因此有賠償其損失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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