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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延長身心障者免費領取快篩期程 逾2.5萬身障人受惠

▲領取時攜帶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印章等,如需代領,需同時出示「代領人及領用人」證件,以供核對。(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領取時攜帶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印章等,如需代領,需同時出示「代領人及領用人」證件,以供核對。(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農曆過年前臨時公告自1月12日起至15日,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全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每人4劑。花蓮縣政府為考量身障者權益,將延長身障者配發期間至2月24日。

中央配發之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於2月3日才配發送抵花蓮縣13鄉鎮市公所,配送本縣時程較晚,又花蓮縣身心障礙者人口已逾2萬5千名,考量廣大身心障礙者民眾需求及權益,花蓮縣政府調整開放有需求身障民眾領取時間為自2月3日至2月24日止。

▲領取時攜帶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印章等,如需代領,需同時出示「代領人及領用人」證件,以供核對。(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身心障礙者民眾符合資格者可就近於戶籍所在地各鄉鎮市公所或村里辦公室領取。

為了讓身心障礙朋友方便能如期獲得中央配發的快篩試劑,社會處已先將所有身心障礙縣民按照行政區分別造冊送至各鄉鎮公所,並請各公所造冊列管,身心障礙者民眾有需求且符合資格者可自2月3日起就近於戶籍所在地各鄉鎮市公所或村里辦公室領取。

本批次發放家用快篩試劑給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縣民,每人可領取4劑,為額外提供之免費領取份數,不會影響實名制的購買資格。社會處也提醒民眾,領取快篩劑前可先連絡公所承辦人發放地點是公所或村里辦公處,避免白跑一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疫情恐於春節後達到另一高峰,為保護弱勢族群及身心障礙民眾健康,加強有症狀者之篩檢。凡是符合領取資格的民眾鄉親,可於上述時間(例假日除外)前往指定地點領取快篩試劑。領取時需攜帶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印章等,另提醒鄉親如需代領,則需同時出示「代領人及領用人」證件,以供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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