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2022年3月10日,新北市一林姓男子無照駕駛賓士車上路,並懸掛假車牌到中和區遭警方盤查,他卻加速逃逸,中和警分局中原所張姓警員追車到中和市景平路,發現該輛賓士車因紅燈停在車陣中,張員直接拔槍連開3槍射擊,導致車上鍾姓乘客後腦中彈死亡,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日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張姓警員。
▲警政署2日晚間對中和警分局警員開槍遭起訴案件發表正式回應。(圖/資料畫面)
對此,警政署2日傍晚回應指出,中和警分局張姓警員開槍過失案件,目前責請新北市警局對涉案同仁提供法律協助並申請因公涉訟的經費輔助,經費不足部分可向警署申請,新北市警局將積極關懷協助同仁,提供心理諮商輔導,全力作為同仁後盾。
警政署指出,為強化基層員警正確使用警械,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2022年10月業已完成《警械使用條例》的修法,明確的定義警械使用時機,警政署亦針對修正後的第4條「逕行射擊」規範的四款時機與情境,參照學者著作及法院、地檢署相關案例,規範警員逕行射擊的書面資料及教育擬定情境模擬,供員警教育訓練運用。
警政署強調,會持續強化員警教育訓練,增進正當、合理之用槍觀念,以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並兼顧警察人員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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