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20年來第一筆!拉法葉艦3.3億暗黑佣金 列支敦斯登已匯台

▲最高法院已裁定沒收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的不法佣金。(資料照/翻攝自網路)

▲拉法葉軍艦採購弊案的不法佣金上百億元,其中3.3億元已匯回台灣。(資料照/翻攝自網路)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曾被譽為動搖國本也要辦下去的「拉法葉艦軍購弊案」,軍火商汪傳浦(已歿)與家人非法收受的佣金原本都被海外銀行凍結住,經最高法院裁定沒收犯罪本金約5億美元後,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歐洲各國尋求司法互助,終於在2日獲列支敦斯登國匯回汪家不法所得1103萬美元(約台幣3.3億元),這是20多年來首筆追回的軍火佣金,將由北檢執行沒收程序後歸入國庫。

最高檢察署在2000年成立拉法葉艦弊案特調小組,除了偵辦相關承辦人員貪污情事外,為追查已逃逸遭通緝的汪傳浦非法佣金下落,也陸續向歐洲多國請求司法互助,取得大量銀行帳戶文件,並請各銀行凍結汪等人在瑞士、列支敦士登、盧森堡、奧地利、澤西島及曼島銀行內資產。

而涉案軍人郭力恆涉嫌收受回扣約台幣11億元部分,已經在法院判刑確定後,由瑞士協助將郭和哥哥名下款項返還我國繳庫完畢,但軍火商汪傳浦涉嫌協助隱藏佣金的妻子葉秀貞、子女汪家興、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一家6口使用沒有到案,直到汪傳浦2015年客死異鄉,剩下汪妻和4名子女因提供帳戶幫助收佣、協助洗錢等罪,疑似藏匿英國遭北檢發布通緝至今。

▲▼軍火商汪傳浦(左,已歿)和妻子葉秀貞因拉法葉傭金弊案遭通緝。(圖/翻攝調查局網站)

▲汪傳浦(左,已歿)和妻子葉秀貞因拉法葉佣金弊案遭通緝。(圖/翻攝調查局網站)

過去《刑法》規定,被告的犯罪所得,必須在被告判刑後一併宣告沒收,2016年才修正為可在案件判決外,單獨宣告沒收,台北地檢署2017年開始依新法追討汪傳浦一家人非法收取的佣金,最高法院陸續於2019年及2021年間裁定確定,宣告沒收美金4億8719萬2808.72元(約台幣140億元),北檢還正在向法院聲請查扣汪家犯罪所得的孳息,約3.46億美元(約104億元)。

至於已經裁判確定查扣的部分,北檢經法務部轉請外交部、入瑞士代表處協助,向列支敦斯登提出返還犯罪所得的請求,終於成功追回其中1103萬359.60美元(3.3億元),這筆款項已經匯入北檢外幣專戶,將執行後續沒收程序後繳入國庫,針對剩下的約4億7616萬美元不法佣金(約台幣142億元),北檢表示,將持續透過司法互助管道追討,徹底剝奪犯罪者的不法所得。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