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導演慘了!伸進洞洞裝摸「胸前那個點」2秒 法官認證性騷

▲▼男性、失望、害怕、男人、性暴力、性侵、偷拍、出軌。(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男子穿鏤空網眼毛衣參加聚會,竟遭同桌男導偷掐乳頭輕薄。(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知名劇團導演廖俊逞2021年深夜到酒吧參加聚會,藉口觸摸身旁1位男子所穿的洞洞裝上衣質料,冷不防掐捏對方左乳頭2秒鐘,被害人頓時腦中一片空白,回神深感噁心與羞辱,怒控廖男涉嫌性騷擾,廖男堅稱沒摸到、否認意圖調戲,並指被害人「不是我心儀對象」,高院查明在場目擊者也被廖男舉動驚嚇,今維持一審見解,依性騷擾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廖俊逞有碩士學位,現為專職劇場導演。本案發生於2021年11月12日深夜10點多,廖男在北市萬華區1家酒吧參加同行聚會,隔著1位林姓女子和本案被害男子比鄰而坐,被害人當時內穿白色貼身上衣、外搭鏤空網眼毛衣與黑色皮衣,廖男宣稱好奇對方洞洞裝質料,被害人微微掀開皮衣讓廖男摸摸看。

沒想到廖男手指穿過洞眼,冷不防掐捏對方左乳頭,前後約2秒,被害人愣了一下,本能縮身閃避,接下來雖力持鎮靜繼續聚會,但離開後不堪內心澎湃的羞憤,報案怒告廖男調戲侵犯、涉嫌性騷擾。

廖男到案堅稱無意調戲對方,也沒摸到對方乳頭,更說被害人「不是我心儀的對象」,他自認品行端正,聲請傳訊證人作證他從未任意觸摸別人身體。

被害人氣憤指出,當下腦中一片空白,隨即感覺噁心、尷尬,非常不可思議,身體也有很激烈的反應。林女證稱,3人當時座位距離很近,她目擊過程被嚇到,偷瞄被害人表情顯然很震驚,似乎被定住,之後續攤唱歌,被害人私下顫抖告知遭廖男侵犯,她感受對方的恐懼,才說出「我親眼看到」。

法官勘驗現場監視畫面,確認廖男撥開被害人皮衣再往內伸手,且「轉動」手指,被害人隨即縮頭聳肩靠向林女閃避,身體反應明顯很大,廖男辯稱現場燈光昏暗怎能瞬間隔著1件貼身上衣瞄準乳頭,法官索性要被害人把當天所穿衣物帶來法庭勘驗,確認最內層貼身上衣質料很透,放在桌上都能看見黑色的桌面。

更重要的是,廖男事後曾告訴林女「我也不應該去碰觸他的,就是私密的部位」,法官認定被害人和證人沒動機誣陷廖男,並指廖男所辯不實,且非但不認錯,還推稱被害人不願對這場誤會向他道歉而調解破局,法官認為廖男犯後態度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一審判廖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高院今駁回廖男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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