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傳播妹助興!25歲職軍一夜嗨2次GG了 遭仙人跳簽下650萬本票

▲▼出軌,婚外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元點傳播妹助興,卻慘遭仙人跳崩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花蓮報導

職業軍人阿元(化名)在自家烤肉時,叫來傳播妹助興,事後還帶著女子到飯店開房間,在一番激戰之後,阿元在對方脖子上種草莓,沒想到卻是惡夢的開始。女子隔天告知阿元自己是「有夫之婦」,擔心會被丈夫發現,還反咬阿元性侵,要求阿元簽650萬元的本票,阿元簽立後驚覺遭到仙人跳,因此向法院請求撤銷,法官審理後採信阿元說詞,判決本票無效。

根據判決,阿元出身軍人世家,上至將官爺爺、奶奶、外公、伯父下至兄長皆是職業軍人,自己本身也是職軍,而其2021年11月12日晚間在自家烤肉飲酒時,因點了傳播妹而結識住在同部落的女子,結束後一行人又到酒吧續攤,直到隔天凌晨,女子表示疲倦,他也考量自己喝酒不能開車,於是帶著女子到飯店開房間,兩人更情不自禁激戰了兩次,阿元甚至在女子脖子上「種草莓」,沒想到卻是惡夢的開始。

隔天,女子便告知阿元,自己是有夫之婦,兩人的事情被丈夫發現要離婚。阿元當場嚇傻,並致電道歉,稱自己對於女子已婚並不知情,但卻被對方反咬性侵,還被恐嚇,「看你是職業軍人不想把事情弄難看」、「鬧到你家去」,最後被逼簽和解切結書及650萬元的本票。

阿元當時擔心事跡曝光,會讓家族顏面掃地,及面臨部隊懲處,前途會毀於一旦,因此硬著頭皮簽下名字,但事後越想越後悔,轉向朋友訴苦之後,才驚覺自己遭到「仙人跳」,因此主動向法院訴請撤銷。

法官審理時,勘驗飯店監視器畫面,發現阿元與女子入住及離開的畫面時,互動相當正常,女子也沒有抵抗或遭到脅迫的舉止,法官認為,女子若是遭到性侵,退房時應可向飯店人員反應或求救,但女子卻沒有,這與一般真的遭到性侵的被害人會盡速求救的情況不符。此外,女子搭車返家時,也沒向計程車司機求助,有違常理,因此認定女子所述不實。

另外,女子要求簽屬650萬元本票的部分,若按當時的基本工資計算,相當於21年不吃不喝才能還完,總是阿元真的侵害了女子丈夫的配偶權,也與法院通量定的慰撫金20至30萬元相差甚遠。

再者,阿元簽下本票時年僅25歲,又只有高中學歷,並非是熟悉法律之人,因遭到恐嚇,唯恐喪失軍職身分而無身收入來源,才草率的在雙方僅商談不到8分鐘,就簽下本票,明顯是出於輕率、急迫且無經驗而為之,法官最終判決雙方和解無效,本票予以撤銷。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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