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不信夫外遇八大妹 弟帶姊捉姦「車上守整晚」!結局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雲林王姓人夫被指控外遇外籍女子小薰(化名),兩人互相以老公、老婆稱呼。王妻原本不相信,弟弟氣不過,乾脆帶著姊姊一起去捉姦,果然親眼目睹姊夫載著一名女子回家,雙方僵持整整一個晚上,這才終於讓姊姊看清真相,並提告求償60萬元。

▲夜間叫車,夜間搭計程車。(圖/ETtoday資料照)

▲王妻和弟弟開車去捉姦。(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王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育有3名子女,目前婚姻關係存續中,她原本不相信丈夫外遇越南籍女子小薰,2020年6月26日被弟弟帶到雲林縣某民宅查訪,發現丈夫確實與小薰同居,這才終於相信,並決定對丈夫提告求償60萬元。

對於妻子的指控,王男辯稱,他和小薰沒有同居,兩人只是普通朋友關係,不是有親密關係的男女朋友,況且他也沒有那麼多錢能賠償妻子。

然而,王妻出示丈夫與小薰之間的LINE對話紀錄,丈夫曾向小薰傳送「愛老婆」、「老公先忙」等訊息,小薰也回傳「愛老公」、「老公小心」等訊息,可見兩人確實有超越一般男女社交往來的曖昧行為。

王妻的弟弟也證稱,捉姦當天他和姊姊各開一輛車過去,他們在對面蹲點等待,果然看到姊夫載著一名女子回來,等到兩人進房間之後,他們才報警,但姊夫在警察抵達之前就先出去了,「警察到場後,敲門請女子出來說明事實,女子不肯出來,我們就在那邊等,等到隔天早上,我們一直沒有離開,就坐在車子裡面等。」

王妻的弟弟接著說,姊夫雖然堅稱沒有跟小薰同居,但他有買一些菜跟肉在那邊烹食,想來應該是一起生活一陣子了,姊姊去捉姦時,他們至少已經交往3、4個月。

雲林地院法官檢驗相關證據,發現王男雖然辯稱小薰是在八大行業上班,本來就會與客戶搞曖昧,但他在2022年10月間於開庭時承認與小薰認識,而且已經交往數個月,是因為考量到與小薰交往可能會侵害到妻子的配偶權,到時恐怕會遭到求償,才改口稱兩人是朋友,由此可見,上述所辯應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最終認定他確實與小薰發生婚外情,裁定應賠償妻子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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