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2村長1鄉代當選人涉賄選起訴 遭屏檢提「第一波當選無效」

▲屏東地檢署            。(圖/資料照)

▲屏東地檢署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當選名單業已公布,屏東地檢署日前指派專責人員成立辦理當選無效案件小組,就先前查獲妨害選舉之案件逐一檢視是否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定當選無效要件,對2位村長及1位鄉民代表當選人共3人提起第一波當選無效訴訟。

屏東地檢署表示,屏東縣枋寮鄉許姓村長當選人,於9月中旬至11月間,以每票2000元之對價自行或透過樁腳向多位選民買票,經承辦檢察官鍾佩宇指揮專案小組實施搜索及傳訊後,認許某及楊姓樁腳均係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交付賄賂罪嫌,業於日前提起公訴。

屏東縣枋寮鄉第1選區陳姓鄉民代表當選人,承辦檢察官鍾佩宇偵辦發現陳某為求順利當選,與其父分別於10月間,以每票1000元之代價交付多位選民並尋求投票支持,經專案小組嚴密蒐證釐清,已事證明確,業於日前偵結起訴。

屏東萬巒鄉林姓村長當選人,其與陳姓樁腳基於共同賄選之犯意聯絡,林某委由陳某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選民買票,經承辦檢察官鄭央鄉指揮辦案團隊蒐證查獲,全案已於日前偵結提起公訴。

屏東地檢署表示,以不法方式當選之公職人員,不僅違背民主法治並且破壞乾淨選風,且日後亦可能以不法方式執行職務,有害我國政治環境之提升及正常運作,為澈底遏止不法選舉行為,維護法治與民主精神,該署將由當選無效之訴辦理小組審慎、積極辦理,陸續對符合當選無效法律要件之涉賄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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