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酒駕撞人!男竟喊「我出來會沒工作」找友頂罪 被警抓包GG了

▲▼        金門酒駕車禍     。(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金門酒駕車禍,駕駛竟找友人出面頂罪。(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記者林名揚、陳韻如/金門報導

金門金沙鎮8日中午發生一起離譜案件!一名楊姓男子駕車與一輛小貨車發生碰撞,造成車上黃姓駕駛受傷送醫,但沒想到楊男卻在警方到場前,找來另名黃姓友人到場頂罪,立刻被警方戳破,並對楊男實施酒測,發現他酒測值竟超標,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及頂替罪,將楊男及其友人移送法辦。

這起事故發生在8日中午12時48分,楊姓男子大中午就與人喝酒,還開車上路,當時他沿著環島東路1段往2段方向行駛,行經05480號路燈桿前時,與一名駕駛小貨車的黃姓男子發生碰撞,猛烈撞擊力道,導致楊男轎車車頭左側被撞凹,黃男頭部及胸部挫傷,楊男自己則毫髮無傷。

▲▼        金門酒駕車禍     。(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警方獲報到場時,楊男因擔心酒駕受罰,竟找來黃姓友人頂罪,但立即被警方戳破,並對他實施酒測,發現他酒測值竟超標,誇張的是,楊男竟說出,「我出來會沒工作」等誇張話語,讓受傷的黃男家屬相當氣憤,全案警方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及頂替罪,將楊男及其友人移請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

▲▼        金門酒駕車禍     。(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金湖分局提醒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立法院已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185之3條條文提高刑責修正,如果餐敘可能飲酒時,建議多利用「酒後代駕服務」、「指定駕駛」或改搭計程車,以保障安全,避免發生憾事,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另為隱避犯罪而頂替他人者,將依刑法第164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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