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曝高虹安涉貪案「她」有望轉汙點證人 其他助理做1事仍可減刑

高虹安開票現場。(圖/記者陳凱力攝)

▲高虹安助理費風波持續延燒。(圖/記者陳凱力攝)

記者江采蓁/綜合報導

民眾黨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貪污案持續延燒,據《鏡週刊》報導,檢調近日密訊替高虹安作帳的前辦公室主任黃惠玟,黃惠玟配合辦案,並交出以自己綽號「小兔」所做的帳本,被視為關鍵證據。對此,律師黃帝穎6日在臉書指出,黃惠玟如經檢察官同意,即轉為污點證人,高虹安的其他助理,雖然沒搶得先機,但若能在偵查中自白,配合偵辦,仍可爭取減輕其刑。

根據《鏡週刊》報導,黃惠玟交出的「小兔帳冊」包括逾500筆內帳及核銷單據,且她供出助理費以低報高、上繳公積金等全依高虹安指示辦理,與部分用來核銷的關鍵發票已遭銷毀,顯示高虹安涉貪的罪嫌升高。

黃帝穎指出,依據證人保護法第14條規定,貪污案被告要轉污點證人,必須「偵查中供述與該案案情有重要關係之待證事項或其他正犯或共犯之犯罪事證,因而使檢察官得以追訴該案之其他正犯或共犯者」,且經「檢察官同意」,所以,黃惠玟提供低薪高報及帳冊、單據等證據,供述證稱均依高虹安指示等,如經檢察官同意,即轉為污點證人,得以減免其刑。

此外,黃帝穎也提到,至於其他高虹安助理,雖然沒搶得先機,但若能在偵查中自白,配合偵辦,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規定,仍可爭取減輕其刑。

針對《鏡週刊》的報導,高虹安辦公室也發表聲明回應,引用北檢聲明指出「本署偵辦案件向來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對於不肖人士意圖嫁禍北檢、陷檢調於不義令人遺憾,檢調人員不應受到任何外力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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