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戰鄧佳華爆紅!《華根》女優遭「台灣清水健」賴帳 弟幫出氣慘了

▲▼鄧佳華完成人生首部AV。(圖/記者陳雕文攝)

▲苡若(圖左)和鄧佳華一起拍AV作品《華根初上》(圖/記者陳雕文攝)

記者劉人豪/桃園報導

身高170且擁有32D美乳的AV女優苡若,與網紅鄧佳華合演A片《華根初上》爆紅,之後片約不斷還跟不同男優一起合作演出,日前她上法院告一位有「台灣清水健」之稱的男優文森欠錢不還,桃園地方法院判苡若勝訴,而幫苡若討債的弟弟,因前往文森住家發傳單要他還錢,反遭文森提告,法院依違反個資法,判苡若的弟弟2月徒刑。

文森在疫情期間曾向苡若借了2萬5千元,但文森一直沒有還錢,苡若上法院提出民事告訴,在今年6月的時候,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文森必須給付苡若2萬5千元。

而在判決出爐前,苡若的弟弟為了幫姊姊討回這筆錢,去年10月透過網路聘僱1名男子,一起到文森的住處前,丟擲印有文森臉部容貌照片,僅眼睛部位以模糊線條方式遮掩,內容寫著「髮廊店長,特X拉車貸繳不出來,跟女生借錢前前後後總共才兩萬五,借完就封鎖女生還理直氣壯,媽媽當房東收租,知道自己兒子這樣欺負女生嗎?自己也是有女兒的人,如果女兒被這樣欺負你作何感想?女生希望拿回自己衣服而已也裝死,兩萬五和一件衣服你丟不丟臉?還是衣服你要轉賣變現拿去繳車貸?」

此外,苡若的弟弟還找網友一起登入文森個人臉書網頁,接續以多個暱稱臉書帳號,在文森臉書貼文下方留言「欠女生錢還理直氣壯 真誇張」、「操**欠女生還大聲現在是三小」等內容,文森看到後向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報告偵辦。

檢方調查後認為,苡若的弟弟丟的傳單,內容為債務糾紛,屬個人隱私事項,僅涉於私德,尚與公共利益無關,無從因陳述內容為真實而免於刑責,且傳單有文森個人資料,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加重誹謗罪,於是將苡若的弟弟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苡若的弟弟自白犯罪,桃園地方法院依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他有期徒刑2月,散布文字誹謗罪部分,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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