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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變通緝犯!台中男控烏龍辦案 桃園地檢署回應了

▲▼             。(圖/當事人提供)

▲蕭男遭誤認成詐團成員,被警方上銬押送到桃園地檢署。(圖/當事人提供)

記者白珈陽、沈繼昌/台中桃園報導

台中蕭姓男子指控,桃園地檢署未經查證就把他當作詐騙集團成員,還將其列為通緝犯,把他上銬押至桃園地檢,而檢察官看見真正犯嫌照片與蕭男並不相像,當庭承認「一場烏龍」,才向蕭男道歉,並致歉是送審的檢察官「草率辦案」;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承辦檢察官依法發布通緝,過程並無瑕疵,而當日是由該檢察官親自對蕭男訊問,不可能有媒體所述的「(另一名)檢察官當場對於指揮偵辦的檢察官『草率辦案』感到抱歉」的情況。

桃園地檢署2日晚間6時許發出聲明,該案件是該署檢察官許致維偵辦詐騙集團向上溯源的案件,現由許檢察官依法指揮偵辦中,尚未偵結。許檢察官為查證詳情,先囑警調閱訂房資料及監視錄影畫面,比對其他相關事證後,認為有訊問當事人必要,乃依法傳喚、拘提蕭姓當事人。

桃園地檢署指出,因蕭姓當事人均未到案說明,為詳細查證,始依法發布通緝,過程並無瑕疵;況且,蕭姓當事人到案當日即由許檢察官親自訊問,不可能有報導所稱檢察官當場「並對於指揮偵辦的檢察官『草率辦案』感到抱歉」之情況,為避免報導造成外界誤解,特此說明。本案仍持續由檢察官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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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桃檢的回應,蕭男說,當時負責問他的檢察官,在確認他並非詐團成員後,親口以第三人稱的方式向他表示「可去向地檢署申訴該名承辦檢察官」,還說「怎麼會僅憑名字就去辦案,很草率」,故他認為問訊的檢察官與許姓檢察官為不同人。

蕭男表示,無辜被當成通緝犯,還被警方上銬帶走,「這件事情已經造成我與我家人的身心恐懼,自從發生後我沒有好好的睡過覺,還要承受公司與住戶的異樣眼光與輿論」,他已將相關資料備妥,明日會找立委陳情,盼還給他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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