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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切勿自行分裝瓦斯 以免發生意外造成憾事

▲台南市發生1起因民眾於民宅內,自行以20公斤桶裝瓦斯分裝至4公斤桶裝瓦斯,不慎發生火災案件,造成2人受傷送醫。(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發生1起因民眾於民宅內,自行以20公斤桶裝瓦斯分裝至4公斤桶裝瓦斯,不慎發生火災案件,造成2人受傷送醫。(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11月30日下午發生1起因民眾於民宅內,自行以20公斤桶裝瓦斯分裝至4公斤桶裝瓦斯,不慎發生火災案件,造成2人受傷送醫,台南市消防局提醒民眾,使用桶裝瓦斯務必注意安全、正確使用,切勿自行分裝,應向合格瓦斯行購買有檢驗合格的瓦斯鋼瓶。

▲台南市發生1起因民眾於民宅內,自行以20公斤桶裝瓦斯分裝至4公斤桶裝瓦斯,不慎發生火災案件,造成2人受傷送醫。(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另外由於天氣逐漸變冷,卡式瓦斯爐使用率較高,亦有些餐廳或者民眾為求省錢,自行利用桶裝瓦斯鋼瓶 (液化石油氣) 填裝卡式瓦斯罐或可填充式的休閒爐,因填充物(壓力)改變,此行為不但危險且違法,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7條:「家庭或營業用之液化石油氣之灌氣裝卸,應於分裝場為之」,故如發現私下利用桶裝瓦斯鋼瓶 (液化石油氣) 填裝於卡式瓦斯罐及可填充式的休閒爐或者自行以大桶桶裝瓦斯分裝至小桶桶裝瓦斯等行為,將依消防法第42條逕行舉發開單,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不但可能造成自身危險,也造成公共安全的危害。

▲台南市發生1起因民眾於民宅內,自行以20公斤桶裝瓦斯分裝至4公斤桶裝瓦斯,不慎發生火災案件,造成2人受傷送醫。(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市長黃偉哲呼籲,民眾因休閒登山或餐飲營業需求,若為節省購買瓦斯罐耗材成本,而將家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以土法煉鋼方式自行分裝瓦斯至休閒爐或瓦斯罐,易造成瓦斯外洩,若遇火源恐造成氣爆!由於違法分裝瓦斯環境欠缺合法分裝場的消防安全等相關設施,且附近住宅密集,有如不定時炸彈,發生爆炸的危險性。民眾若發現不法分裝情事,可通報119消防單位前往處理。

▲台南市發生1起因民眾於民宅內,自行以20公斤桶裝瓦斯分裝至4公斤桶裝瓦斯,不慎發生火災案件,造成2人受傷送醫。(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消防局局長李明峯呼籲民眾,使用安全瓦斯爐具是非常重要的,千萬不要違法分裝瓦斯,因小失大造成無可挽回的憾事,也造成公共安全的危害,這都是得不償失的行為,消防局未來將會加強宣傳及稽查,凡發現家庭或營業用液化瓦斯的違反灌氣裝卸,違者將依《消防法》第42條裁罰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以確保公共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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