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9個月前妻送來滿月油飯! 夫綠炸求償「法官給真相」他傻眼

▲▼孩子,嬰兒,懷孕,新生兒,寶寶。(圖/取自Pixabay)

▲男子收到前妻送的滿月油飯,才得知妻子早在離婚前就外遇。(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李姓人夫不滿妻子跟外面男人搞曖昧,經法院調解離婚,但離婚9個月後突然收到前妻的滿月油飯,才驚覺兩人離婚前早已被戴綠帽,怒向前妻和小王求償百萬。台中地院根據醫院紀錄,認為李妻是在離婚後受孕,但也認定李妻在離婚前,確實和小王有不正當關係,判決兩人應賠償20萬元。

李男主張,2020年下旬他發現妻子行跡詭異,常與別人出遊,同年11月才得知妻子曾跟別的男人到南投遊玩,2人甚至在臉書打情罵俏,不僅用愛心標示彼此,還用暗號「520」(我愛你)的諧音相互稱呼,由於婚姻破裂、溝通破局,因此在去年1月7日透過法院調解離婚。

同年10月,李男收到前妻送來的滿月油飯,才驚覺事態不對勁,他發現前妻曾在臉書某媽媽社團PO出媽媽手冊及內頁照片,可見她曾在1月30日前往醫院產檢,當時醫生曾註明其懷孕4周又3日,往前推算,前妻應是在離婚前就與小王發生性行為。

不僅如此,孩子生下後被戶政事務所登記為李男的婚生子女,前妻還對他提起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李男氣得向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前妻與小王辯稱,2人是在離婚後才發生關係懷孕,出遊南投一事是一群人出去玩,並非情侶間之旅遊,且李男應實際舉證前妻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而非用推算方式計算。

法院向醫院調取前妻的病例資料,可知其懷孕前最後一次的月經首日是在2020年12月29日,經期第14天至16天可能為排卵日,亦即2021年1月13日至15日可能為受孕期間。但因排卵和受精是在月經週期開始的大約2週之後發生的,雖然1月30日記載懷孕週數為4週又3天,正確的實際受孕週數應僅為2週又3天。

因此法官認定,2人確實在2021年1月13日至15日之間受孕,當時雖然已經離婚,但早在離婚前,前妻與小王就有男女朋友之交往關係,加上親密對話訊息,以及出遊照片,堪認2人破壞婚姻之圓滿,判兩人要賠李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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