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錢就刁難!小員工收賄21年貪3300萬 中油「地下處長」下場曝

記者郭世賢、劉人豪/基隆報導

中油石門供油中心負責採購業務的張姓男子,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廠商賄賂長達21年,不法所得高達3328萬2716元,涉犯貪污治罪條,廠商共同浮報數量及價額,則分別獲取54萬餘元、46萬餘元及162萬餘元之不法所得。基隆地檢署今(1日)偵結,將張及廠商共5人起訴,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約3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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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查獲一起中油員工長期收取高額回扣的貪瀆案。(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張男在石門供油中心任職長達21年,負責油罐車、氣槽車維修保養標案之採購、經辦、驗收及核銷等業務,見採購金額龐大,有利可圖,乃心起貪念,向廠商要求以當月撥款金額百分之10至24不等之成數作為賄賂及回扣數額,若不願意配合,張男則以合約條款刁難或揚言來年更換廠商,使廠商不得不就範,同意張男索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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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副廠零件充作原廠零件之單據。(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張男索賄後甚至會要求廠商,洽公時直接把錢放進他辦公室的包包內,得逞後張男食髓知味,見該中心維修零件之更替、汰換程序,未建立實質查核標準作業流程之漏洞,有機可趁,又浮報車體常用零件數量,甚至以副廠零件充當原廠零件而浮報零件價額。由於張長年向廠商索賄,被害廠商有苦說不出,甚至稱他「地下處長」。

根據檢察官調查,張男索賄、收取回扣及浮報等犯行長達21年,總計不法所得高達3328萬2716元,廠商共同浮報數量及價額,則分別獲取54萬餘元、46萬餘元及162萬餘元之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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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張男住處扣得裝有3萬元賄款之現金袋。(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基隆地檢署介入調查後,於2022年7月底查獲雙方收受回扣之影像,搜索張男等人住處、辦公室及公司,並扣得手寫賄款及浮報金額筆記影本等證物,在聲押張男後再發動第二、第三波搜索,搜索廠商公司及住處。

基隆地檢署表示,張男為基層公務員,竟可長期營私舞弊,上下其手長達20餘年,不法所得多達3328萬元,已重創公務員廉潔形象,其所屬機關猶渾然不知,顯見內稽內控機制有精進改善必要。呼籲國營事業應適時檢討內部控制、監督及稽核制度之有效性,員工輪調機制之落實,以避免舞弊情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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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每月將賄款及回扣置於張男指定的辦公室包包內(紅圈)。(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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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要求就混充部分之預算需加以控制,避免犯行暴光。(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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