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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刺眼煞車不及 小客車誤闖平交道撞上森鐵工程車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阿里山森鐵一輛由北門站開往竹崎車站611次工程車,29日上午8時32分行經竹崎鄉166線道與森鐵47號平交道時,李姓男子今(29)日上午駕駛自小客車由市區走166線往竹崎方向行駛(西向東),因太陽東升陽光刺眼視線不清,未發現該處平交道柵欄已下放,煞車不及撞上所幸工程車車速不快,無人受傷,該件造成工程車首車左側車身擦傷、自小客車右側車身凹陷。

▲▼ 小客車駕駛反應不及撞上森鐵工程車 。(圖/竹崎分局提供)

▲▼ 小客車駕駛反應不及撞上森鐵工程車 。(圖/竹崎分局提供)

▲▼ 小客車駕駛反應不及撞上森鐵工程車 。(圖/竹崎分局提供)

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第一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車在鐵路平交道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仍強行闖越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 小客車駕駛反應不及撞上森鐵工程車 。(圖/竹崎分局提供)

竹崎分局呼籲晨昏陽光照射角處容易影響視線,駕駛人可善用駕駛座上方之遮陽板,避免產生瞬間視盲情形而發生意外;另外行經鐵路平交道時應該放慢速度注意燈號、柵欄是否有無放下、響起,千萬不要拿自己的生命、身體開玩笑,行車安全、防衛駕駛是保護自己的唯一選擇。

▲▼ 小客車駕駛反應不及撞上森鐵工程車 。(圖/竹崎分局提供)

▲▼ 小客車駕駛反應不及撞上森鐵工程車 。(圖/竹崎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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