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不滿被趕出門 開山刀砍哥女友!她留疤拒和解:一輩子的痛

▲殺人,謀殺(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張女被葉男持開山刀砍傷鎖骨,留下疤痕,在她心中也有巨大創傷、不願和解,堅持要葉男受法律制裁。(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葉姓男子與哥哥、哥哥女友張女同住在高雄,他不滿哥哥和張女多次要他搬出去,竟失控持開山刀追砍2人,哥哥被砍中2刀、張女鎖骨被砍1刀,幸好皆無傷及要害。哥哥事後決定原諒撤回告訴,而張女方面雖葉男積極想與之和解,但她表示「在我身上留下的疤,是一輩子的痛」,堅持提告,高雄高分院依殺人未遂判葉男1年4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開聯結車維生的葉姓男子,與哥哥、哥哥的女友張女同住,2021年10月16日中午,哥哥與張女再度要求葉男搬走,雙方爆發口角,葉男竟抄起沙發上的開山刀,先朝張女揮了1刀、以刀背砍中她右鎖骨,再朝哥哥揮砍2刀,2人受傷後躲進房內上鎖,並報警求救。

幸好2人所受的傷並不嚴重,治療後無生命危險,他們表示要告上法院,後來葉與哥哥達成調解、願意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但張女則因心中已留下陰影、不願諒解,堅持提告,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葉男1年4個月,沒收傷人的開山刀。

葉男針對量刑部分提出上訴,他表示他因一時失去理智、用刀背砍傷張女,只有淺層傷口、也已痊癒,而他也坦承犯行,非常想要與張女和解,他指出他沒有前科、也有固定工作,身上還有疾病,請求法院輕判並給予緩刑機會。

但張女寫下書信向法官訴說,若是葉男有心和解、在檢察官偵查時就可以行動,無須等一審判決出爐,無非是在跟司法賭會判多久,根本沒悔意。她也表示,葉男在她身上留下的刀疤「是我一輩子的痛」,冷靜思考後仍不願與他調解。

高雄高分院審後認為,葉男手持開山刀朝張女揮砍,傷勢雖不嚴重、但受傷的鎖骨鄰近頭部,當下張女的心理創傷難以想像,考量後駁回葉男減刑之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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