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打人還要告傷害!三重分局:雙方均有受傷...無法干涉同仁提告

▲三重員警在地上與黃男發生扭打,員警在過程中也受傷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三重員警在地上與黃男發生扭打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員警日前在埋伏逮捕通緝犯時,誤認一名黃姓民眾為當事人,雙方發生拉扯扭打,過程中造成黃男受傷,事發後,警局對2警及所長做出懲處,並9次向受傷黃男慰問致歉,無奈在第一次和解時無共識,黃男今在2立委陪同下開記者會,痛罵警方行為。三重警方表示,案發當時雙方均有受傷,同仁以私人立場提出告訴,分局無法干涉,將在12日做第二次調解。

事件發生在上個月(9月)20日晚間9時許,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2名身著便服員警,埋伏要抓41歲李姓通緝犯時,誤認路過的54歲黃姓男子為通緝犯,出手要將黃男帶回派出所,黃男以為遇到歹徒,極力反抗,遭警過肩摔壓制,黃男頭部遭重擊導致耳內出血及撕裂傷。

▼三重員警在過程中也受傷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三重員警在地上與黃男發生扭打,員警在過程中也受傷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事發後,三重警分局坦承「抓錯人」,第一時間由副分局長公開向受傷民眾黃先生及社會大眾致歉。針對警員疏失部分也主動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將2員警從重記過調職、所長連帶處分;警政署也派督察室張榮興主任,並由新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陪同向黃民致意,表達關懷和絕對會秉公處理的立場。

黃男與三重警分局曾開調解會,但卻在賠償金部分沒有共識;今(5日)黃男由2名立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邱顯智立委痛批警察執法過程不僅有失專業,也違反法律規定警察執勤時要出示證件或表明身份,黃先生請鄰居報警,兩位便衣不僅沒穿制服,更沒有表明身份,黃先生當然可以拒絕在場兩人行使職權。

邱顯智更拿出一張紅色招領單,邱批評,社會大眾清楚這是警察暴打人民,但警察還對民眾提告,「今天黃先生收到傳單要領偵查傳票,說是犯了傷害罪,警察打人民最後變成人民傷害警察,是這樣處理的嗎?」

三重警分局回應表示,案發當時同仁與黃男因拉扯,雙方均有擦挫受傷,同仁以自己私人立場提出告訴,有關此部分係屬當事人權益,分局無法干涉,僅能儘量協調雙方平和調解,讓事件圓滿達成共識與諒解,警方從事發迄今已向黃民關懷慰問9次,當事員警並已於9月29日主動至調解會申請,將在10月12日進行第二次公開調解,希望能盡速取得當事人諒解,達成共識和解。

▼黃姓受害者出面控訴三重警暴行。(圖/記者杜冠霖攝)

▲▼黃姓受害者出面控訴三重警暴行。(圖/記者杜冠霖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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