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恐只須入獄14天!拘禁高嘉瑜竟無罪 法官:家暴案都判太輕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立委高嘉瑜去年遭當時男友林秉樞軟禁、施暴,還被偷拍、強拍不堪影片,林秉樞到案後僅承認傷害、強制罪,其餘一概否認。合議庭昨 (30日)下午4點進行判決,認定林秉樞13個犯罪行為成立,合併判刑2年10月。有法官認為,「不如說以往的家暴案件,都判太輕了」。

林秉樞因施暴高嘉瑜,檢方依妨害祕密、私行拘禁等罪嫌起訴求刑3年,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昨宣判,依法判處2年10月有期徒刑,部分罪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高嘉瑜、林秉樞。(合成圖/記者李毓康、游宗樺 攝)

▲高嘉瑜遭林秉樞家暴。(合成圖/記者李毓康、游宗樺攝)

如若林秉樞放棄上訴,就一審判決結果,林秉樞傷害罪部分需坐牢8月,但折抵掉先前羈押的226天,尚餘14天刑期;另12罪雖得易科罰金,但算下來林秉樞需繳納96萬元罰金才可換得免囚。

高嘉瑜提到,林秉樞所犯最嚴重的私行拘禁居然無罪,這是非常大的傷害,一定會請檢察官上訴,自己所受的傷害並不是只有一個人,更包括十幾位女性,有大學教授、名人、法界人士、單親媽媽等等,認為她們受到的傷害一定更嚴重,但因為怕遭報復沒有人出面指控,所以她責無旁貸,必須出來面對這一切。

▲▼立委高嘉瑜針對林秉樞案一審宣判回應受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高嘉瑜針對林秉樞案一審宣判回應受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根據《聯合報》報導,一位不願具名的司法官認為,與其說林秉樞被輕判,不如說「以往的家暴案件,都判太輕了」,因為法院會根據過往類似案例的刑度來判決,一般來說被害人的慘狀不會被法院深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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