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通報10例銀行外匯違規案例 國有大行也被點名

▲人民幣,新版,紙鈔。(圖/CFP)

▲多家銀行被點名開罰。(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29日通報10例銀行外匯違規案例,並點名10家銀行涉及違規辦理內保外貸、違規辦理貿易付匯、違規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付匯等多種外匯違規行為,其中不乏政策性銀行、國有大行,處罰金額最重的高達4266.16萬元人民幣(約1.87議員元新台幣)。

外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2021年,外匯檢查部門依法對銀行各類外匯違規行為處罰沒款1.78億元人民幣,銀行違規行為主要集中體現為,違規辦理外匯資金收付和結售匯、違規提供跨境擔保等業務,「為進一步提高銀行外匯業務合規經營水平,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外匯局公開通報一批銀行違規典型案例。」

▲人民幣,新版,紙鈔。(圖/CFP)

其中,被罰金額最高的是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被指在2017年3月時,未盡審核責任,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業務。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對該行給予警告,處罰款4266.16萬元人民幣。

其餘9間被點名開罰的銀行分別為,農業銀行深圳福田支行、工商銀行雲南省分行、建設銀行天津河西支行、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交通銀行南京玄武支行、渤海銀行上海分行、中國銀行義烏分行、華夏銀行蘇州崑山支行,以及內蒙古銀行二連浩特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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