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性向」猥褻女友妹!淫男逼封口:下面塞妳嘴巴 下場出爐

▲孟加拉籍男子阿布杜(譯音)於2019年在交友網路上認識未滿15歲少女,藉機邀約少女與其友人到台北西門町遊玩,趁其友人離去後對少女親吻與襲胸,事後挨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蔡男載女友的妹妹北上找姊姊,卻藉口下雨騎車不方便,把妹妹載回家猥褻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蔡姓司機騎機車載女友的妹妹小婷(化名)到台中找姊姊,在搭載過程中亂摸她大腿,又藉口要避雨,把小婷載回住處,強摸她胸部和下體,還威脅她不能洩露此事,否則「說了就要硬上」、「把我的下面塞進妳的嘴巴」。此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在強制猥褻的部分處蔡男10月徒刑;恐嚇部分則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男透過女友認識她17歲的妹妹小婷,去年7月19日晚間,蔡男原本要騎機車載小婷去台中找姊姊,但當天卻下起大雨,蔡男就把小婷載回他台南的住處。

到了凌晨12點多,蔡男竟向小婷表示要「測試妳是不是同性戀」,伸手亂摸小婷的頭、背部,小婷嚇到從椅子跌坐到地上,蔡男不顧她反抗,繼續撫摸她的胸部和下體,見小婷不斷掙扎哭泣到顫抖才停手,直到半夜2點才載她回家,蔡男還恐嚇她不得將此事告訴別人,否則「說了就要硬上」、「把我的下面塞進妳的嘴巴」,事後小婷仍向學校老師傾訴,全案才曝光。

全案審理時,蔡男辯稱,因女友父親不喜歡他,妹妹小婷才配合爸爸誣陷他。不過姐姐證稱,父親是在案發後,才知道蔡男的存在,法官認為姊姊後來與蔡男同居,至今仍是男女朋友,並沒理由偏袒妹妹的說詞。

法官也查看道路監視器蔡男載小婷的時間和畫面,及學校老師通報內容說「小婷姐姐男朋友…說要載該生去找台中姐姐,騎車過程一直捏該生大腿,藉口說雨太大,便先回男生家2F房間,摸該生胸和下體...說要餵該生吃男生的精子...」等語,另小婷驗傷後,除了被猥褻過程中所受傷勢,還有「雙大腿挫傷」部分,不排除是蔡男載小婷回家時還在捏她的大腿所導致。

法官認為蔡男犯行屬實,明知道小婷還在念高中,未滿18歲,仍強摸她胸部、下體等私密處,犯後還恐嚇她,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蔡男10月徒刑;又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