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補助款「買免治馬桶+高爾夫球具」 前屏東市長夫妻貪污仍判有罪

屏東市長林亞蒓。(圖/取自林亞蒓臉書粉絲團)

▲前屏東市長林亞蒓(中)。(圖/取自林亞蒓臉書粉絲團)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國民黨籍前屏東市長林亞蒓被控在擔任屏縣議員期間,涉嫌與夫婿陳俊良(後改名藍俊良)詐領政府補助款近千萬元,屏東地院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2人各16年徒刑,二審考量2人繳回犯罪所得900多萬元,改判林女8年6個月有期徒刑,藍男7年10個月有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今(27)日上午更二審宣判,改判兩人各徒刑7年10月。

檢方調查發現,林亞莼2006年到2013年間擔任屏東市議員期間,丈夫藍俊良陸續設立屏東市新世紀婦女服務協會、屏東市親子文化協會、屏東市才藝創作協會、屏東市終身學習協會、屏東市希望工程協會等組織並擔任總幹事,並利用林亞莼的補助款建議權,向屏東縣政府申請共計959萬7000元的補助款,並將這些錢全拿來「自肥」,購買高爾夫球具、免治馬桶座、冷氣、淨水器及電腦等多項設備。

屏東地院一審重判兩人貪污罪各處有期徒刑16年。不過案件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考量兩人違法詐得金額已主動向法院繳回入庫,因此依法減輕其刑,改判林亞蒓處有期徒刑8年6月,藍俊良改判有期徒刑7年10月。

案經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今日上午更二審宣判,考量有部分犯行查無證據,因此各判林亞蒓和藍俊良有期徒刑7年10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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