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遭高虹安提告2罪!《鏡週刊》3點回應了 將提誣告訴訟

記者劉昌松、戴若涵/台北報導

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日前被《鏡週刊》爆料博士論文涉抄襲、侵權資策會,引發輿論熱議。高虹安27日上午赴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怒告《鏡週刊》社長裴偉、總編輯廖志成、吳姓編輯及周姓撰文記者等4人意圖使人不當選、加重毀謗。對此,《鏡週刊》3點回應了。

▲▼高虹安赴北檢按鈴控告。(圖/記者劉昌松攝,下同)

▲高虹安赴北檢按鈴控告。(圖/記者劉昌松攝)

針對遭提告一事,《鏡週刊》認為高虹安是「掩耳盜鈴、欲蓋彌彰」,並提出3點聲明如下:

一、鏡週刊報導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涉論文抄襲,報導中論文內容經過多次詳細比對,論文事後加工也罪證確鑿,足證報導前經過詳實查證,確信真實始為報導。

二、高虹安女士於本日(9月27日)上午九時許前往臺北地檢署按鈴申告鏡週刊社長、總編輯、撰文記者及編輯等人員妨害名譽,此舉不僅無法消弭民眾對於高虹安女士論文涉抄襲的疑慮,反而突顯因無法自圓其說、欲以興訟的方式模糊焦點。同時企圖對鏡週刊及新聞媒體營造寒蟬效應,大開民主倒車。鏡週刊為維護記者權益及媒體最寶貴的公信力,將對高虹安女士提出誣告罪之告訴。

三、鏡週刊同時籲請政治人物不要為了選舉恣意踐踏媒體,更不要為了一己、一黨之私栽贓抹黑媒體,對於這些箝制言論的手段,鏡週刊不會退縮,將會持續扮演好監督的角色,不會讓各界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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