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娟1470字全文曝光!天上掉大石砸毀清白…淚崩轟周玉蔻:太惡劣

記者劉昌松、戴若涵/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近期緊咬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的身世,指控其父親蔣孝嚴當年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為張淑娟。對此,張淑娟26日赴台北地檢署喊告,顫抖著聲音流淚表示,「我沒跟他(蔣孝嚴)滾過床」,要周玉蔻不要再消費她,「我今天告妳告到底」。

▲▼張淑娟提告周玉蔻 周玉蔻到場道歉 王鴻葳。(圖/記者屠惠剛攝)

▲張淑娟26日上午赴北檢提告,周玉蔻到場道歉。(圖/記者屠惠剛攝,下同)

▲▼張淑娟提告周玉蔻 周玉蔻鞠躬道歉。(圖/記者屠惠剛攝)

張淑娟1470字全文如下:

謝謝大家,我是張淑娟,然後十幾天來網路不停的霸凌跟媒體,我覺得非常的無辜,我的家人都不讓我出來,可是我真的住在台灣,我也不認識周小姐,把我所有照片都拿出來這樣子鞭屍,我是代表中華民國出去比賽的,還為國爭光過,我也沒有滾床,什麼什麼案又不是我的,明明妳是當時採訪的記者,怎麼可以睜眼說瞎話,一個媒體記者,一點專業素養都沒有,妳把別人的案子、髒水丟到我身上來。

沒有人幫忙,我在家想自殺好多天了,我也沒有辦法吃,也沒有辦法睡,我沒有媒體,我早就沒有在這邊工作很久了,我自己播過球賽,我都知道什麼是實事求證,沒有經過當事人把人家照片這樣一直消費、一直消費、一直消費,對不對,含沙射影,妳含沙射影妳還指名道姓,我的父母親今天如果還在,他們情何以堪,我沒有對不起中華民國任何一件事情。

▲▼張淑娟按鈴提告周玉蔻 周玉蔻到場與王鴻薇吵架。(圖/記者屠惠剛攝)

在今天我要說,我沒有跟章孝嚴滾床,我從當選到今天,我一天都沒有跟他滾床。周玉蔻小姐,妳不要再用我的照片,打妳的知名度了。妳這麼漂亮,妳自己去打知名度,我連車馬費、通告費都不領的人,認真守法,我相信台灣百姓會還我一個公道。我接到四方各地的人,我誰都不認識,我還去託一個王小姐,王鴻薇我今天才第一次才看到她。

沒有人要接受我的申訴,今天如果我不出來抗議,誰會幫我呢?我相信台灣的社會是正義、是善良的,你們任何的顏色我都愛你們,我也希望你們愛護妳們自己的中國小姐,你們把一個女生糟蹋成這個樣子,還說我是八大行業,我努力工作了30年,怎麼可以這樣子呢?

▲▼張淑娟前往北檢提告周玉蔻。(圖/記者屠惠剛攝)

我今天要來,我的家人都不讓我來,我們還在路上都很傷心,但是我感謝每一個任何願意幫我的人,今天如果我不講話,那個凶殺命案就是我,我就沒殺人啊,我連案子都不知道,我怎麼知道什麼哪一天,誰記得1999年誰在哪裡。

我只能說從1988年當選到今天為止,我跟你們講的什麼章孝嚴、什麼李孝嚴先生,我沒有跟他滾過床,周玉蔻小姐妳道歉是不夠的,妳利用媒體霸凌弱勢,霸凌一個沒有麥克風聲音的人,這樣子的新聞素質、素養,我覺得妳不OK,我做過高爾夫球賽,我不會亂講球賽桿數的。

所以我覺得台灣社會是非常正義,我謝謝每一個願意幫我的人,包括民視的工作人員都打來叫我加油。我今天按鈴控告,我不是緋聞的女主角,我不是,我也沒滾床,請妳不要這樣子再消費我了,妳知道用別人的照片是不道德的嗎?那是有肖像權,妳憑什麼網路上截我照片東說西說,連我考進華航都胡說八道。華航是有制度的,誰會飛一年就國際線,飛機機種由小飛機到大飛機,妳們都搞不清楚,而且什麼華信,我飛的時候都還沒有華信航空,我是1987到1989在上班的。

▲▼張淑娟提告周玉蔻 周玉蔻到場道歉 王鴻葳。(圖/記者屠惠剛攝)

每天都這樣含沙射影,周玉蔻小姐、蔡玉真小姐,我真的不認識妳們,如果妳們有深仇大恨,不要對著我來,我跟政治無關,我也沒選舉,我又不選市長,我還連台北市的房子都買不起住在郊區呢,我住的是新店,妳們希望怎麼樣呢,殺人不過頭點地,媒體不要再殺人了。

我相信今天在座的律師,或者所有媒體先進們,有的是小朋友根本不認識我。那麼年輕漂亮的一個女生,沒有利用那樣的事情去工作賺錢,我認真努力,你們去查就知道了,還我一個清白。

我今天告妳告到底,周玉蔻小姐,蔡玉真小姐,你們太惡劣了,沒有人可以這樣霸凌一個人,我今天不講,妳知道收到的都是海外的親友說,「來我家住、避禍」。這是什麼禍呢?這是從天掉下來一個大石頭把人家整個砸毀,一個女生的清白,我很高興我活在中華民國,我跟你講,在古代我應該投井自殺死掉了,而且含冤莫白,我沒有臉去見我爸爸媽媽。

我感恩,願意出來、不認識的人都願意接受我哭哭啼啼的求救,我今天不好意思用社會的資源,謝謝你們,我只能按鈴控告,感謝大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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