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超明發表「不參選縣長聲明」 就算當選:下一秒也會被民進黨停職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出席立法實務研討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日前因立委集體收賄案遭判刑,今(19日)發表「不參選縣長聲明」,表示為了不讓選票成為政治判決下的犧牲品,沉痛決定「不參選」年底的苗栗縣長;並在聲明中控訴,他遭受不公平、莫須有的推論被判刑入罪,就算當選縣長也會馬上被民進黨政府停職。

陳超明今日發布「不參選縣長聲明」表示,為了不讓選票成為政治判決下的犧牲品,沉痛決定「不參選」年底的縣長。且從政以來,縣議員、省議員、立委等選舉都因家族無條件給予人力物力上的支持,但為免再增加家族的負擔以及年邁母親的憂心,所以決定放棄此次縣長選舉。

陳超明說,他在7月6日遭受不公平、莫須有的推論被判刑入罪,且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縣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經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以上者須停止職務;因此,就算自己當選縣長,在宣誓就職的下一秒就會馬上被民進黨政府停職,由民進黨派人代理。

陳超明喊話,在沒有任何宣傳的情形下,可以從民調上看見過去為苗栗打拼立下的根基,「非常感謝苗栗鄉親的支持與肯定,我不會被惡質的政治司法審判打倒,仍會為苗栗努力爭取未來在中央繼續發聲的機會。」

針對立法院新會期將至,陳超明表示,他會堅守立委的職責,在中央監督政府新年度的預算,為苗栗爭取建設機會。在官司上也會全力捍衛、辯證,不容惡質司法玷汙他從政以來的清白,未來將會為地方事務盡力做到最好,備戰2024大選,繼續民事不可緩。

▼陳超明不參選縣長聲明。(圖/翻攝自臉書,點圖可放大)

▲▼陳超明不參選縣長聲明。(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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