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灌20瓶啤酒 醉女險遭性侵怒砸酒瓶!2色男嚇到跳樓逃跑

▲喝醉,正妹,喝酒,狂飲,OL。(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小方喝醉後差點遭到2男性侵。(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花蓮一名女子小方(化名)去年某天凌晨和友人王男、陳男約喝酒,直到早上3人還一同前往王男家續攤,小方灌了20瓶啤酒後醉倒,2名友人竟意圖性侵,小方驚醒後砸酒瓶示威,陳男則嚇得跳樓逃跑。花蓮地院依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分別判處王男3年10月、陳男3年8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方指控,她當天喝醉後,2男就要她先躺著休息,沒多久陳男就來躺她左邊、王男躺她右邊,接著開始對她上下其手,她當時已神智不清但仍奮力抵抗,最後大喊「你們不要弄我」,並打電話向姐姐求救。

2男見小方氣得摔酒瓶,才發覺事情大條,2人在法庭上互相袒護,說小方原本還好好的,沒想到突然翻臉,並稱「就只有親親抱抱而已」、「她生氣之後就沒有繼續動作」。

雖2男稱彼此間的親密舉動是你情我願,但法官發現,王男住處外的監視器拍到,陳男當天是從2樓直接跳下,且迅速逃離現場,認為若是雙方同意,怎會不顧生命危險急著跳樓逃走。

法官另查閱2男事後傳給小方的訊息,陳男不斷道歉稱「是我沒有盡到陌生人的禮貌」、「姐姐在這邊跟你說對不起了很抱歉」,王男則說「真的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會好好做人,我有反省自己了」。

法官認為,2男道歉內容不像合意性行為後會做出的反應,而2人趁小方酒醉,仗著人數優勢對其猥褻,還在被制止後繼續行為,依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分別判處王男3年10月、陳男3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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